近年来,汉寿县把发展女党员工作作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两年来,全县共发展女党员350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1.2%。
一、突出计划拟定,加强指导。每年年初,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情况,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拟定发展党员年度指导性计划,进一步明确女党员的发展比例,使发展女党员工作在宏观上得到有效保证。同时,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发展党员的结构,解决发展女党员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合理确定发展女党员的工作目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目标考核,落实责任。县委组织部把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委、党支部和党员三级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明确在发展女党员工作中,分管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和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年底,县委组织部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时,对各单位发展女党员情况进行专项考核、量化打分,确保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得到落实,有利地推动了全县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开展。2005年、2006年全县发展女党员数分别为*名、*名,分别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0.2%、32.3%,呈现上升趋势。
三、突出教育培训,确保质量。县委组织部注重把握好质与量的关系,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定发展对象的基础上,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培养人员落实到位。对每个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二是教育培训开展到位。定期组织女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以及相关知识。两年来全县共举办了大型理论培训班4期,培训了女入党积极分子500多人次。三是岗位锻炼运用到位。单位党组织根据女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特长和特点,适当地对她们压担子,有意识地安排一些较为重要的岗位,交办一些急、难、重的任务,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四是定期考察程序到位。每半年,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对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本人,个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真正地做到以考察促培养、以考察促选拔。2005年以来,全县女入党积极分子稳定在580名左右,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比例保持在3:1以上。
四、突出协调发展,形成合力。一是注重部门配合。注重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党建带团建”,明确由团县委、县妇联分别负责28岁以下和28岁以上妇女的培养和推优工作。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妇联和团县委,对优秀非党妇女和女青年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县妇联通过“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表彰了一大批女能人、女能手,并且较好地发挥了她们的“传、帮、带”作用。两年来,县妇联和团县委共推荐优秀青年妇女、女团员*名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二是注重同步培养。县委组织部还把发展女党员与培养后备女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在女后备干部中挖掘发展对象,最后达到“双赢”的效果,2005年以来,全县新发展的95名女机关干部党员中,有63名被县委纳入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管理。三是注重行业特色。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中女党员严重不足,广大妇女入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县委组织部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促使企业女职工将经济上的追求与政治上的进取有机融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另一方面选择党建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适时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破除发展党员“重男轻女”的偏见,积极发展女党员。同时,动员女同志积极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党内会议,参与“学教”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两年来,全县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共发展女党员*名,占发展女党员数的5.72%。(汉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