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沟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对党内的基本事务,通过网上公示、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方式,切实做到让党员知情。对于重大问题和活动的出台,采取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领导接待日、工作调研会、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同时,全面推行党务、政务、社(村)务公开,逐步完善党内公开监督、公开办事的程序和决策程序等,并通过建立上级文件党员优先传达制、重要工作党员优先通报制、重要问题党员优先讨论制等,使广大党员增强对党内事务的了解。
二、扩大参与范围,落实党员的参与权。在参与人员上,从领导干部扩大到普通渔农村党员;在参与内容上,使党员在更深程度和更广范围内参与党内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在参与方式上,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阅读党内文件等多种途径,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此外,通过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听证制度、党组织定期听取党员意见制、党员首议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能及时参与党内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发扬民主作风,落实党员的选举权。结合县乡两级换届工作,采用了“三推三访二结合”的推荐提名方式,重点落实党员的选举权。在党代表的推荐过程中,实行“三推”提名方式,即党员群众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并按照一定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中,实行了“三访二结合”,即通过约谈、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候选人的意见,做到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相结合、党员自荐与党员联名推荐相结合,并提前将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册和候选人基本情况印发到每位参会代表,安排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了解熟悉候选人,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此外,在乡镇党代会期间,还实行了党委委员候选人向大会陈述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党代表在委员选举过程中的民主权利。
四、拓展监督方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采取述职、座谈、发函、设立党员意见、建议投递箱,畅通党员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渠道,接受党员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述职机制,规定各级党委领导以及所属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党员述职,由党员或一定范围的党员干部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以至质询。此外,建立审计机制,联合纪委、审计等职能部门重点做好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
(澧组李晓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