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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党建指导员队伍管理规范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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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佛山市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党建工作人员、力量明显不足的新情况,从2003年起,开始招聘和选派一批非在编党建指导员,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抓好党的建设。目前,全市共选配党建指导员共533名,其中专职125名,兼职408名,联系非公有制企业6278家。

  一是公开考试选拔。制定了党建指导员选拔方法,并在市有线电视台、电台、党建网站等媒体播发,动员和号召广大党员踊跃报名参加。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和签订工作合同等程序,择优录取了一批35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专职党建指导员。各镇、街道和一些非公企业也纷纷主动聘请机关、学校和国有企业退休的老党员担任专职或兼职党建指导员。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把党建指导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中,每年组织集中轮训、参观学习,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老党员做好传帮带,帮助他们掌握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把握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党建指导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建立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对每项具体工作完成时限、目标要求、采取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党建指导员管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并把考核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成效不明显的指导员及时调整,对能力强、水平高、工作出色的指导员,给予表彰鼓励;落实经费保障,每年市、区两级党费拨给非在编党建指导员的生活补贴经费达178万多元。

  四是充分发挥作用。发挥“宣传员”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法》,引导企业主依法经营,教育党员树立主人翁意识,发挥聪明才智,多作贡献;发挥“指导员”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协调员”作用,积极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企业经营环境,近年来全市党建指导员先后帮助企业解决内部劳资矛盾560多起,解决员工投诉举报780多件;发挥“服务员”作用,始终把为党员服务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重视帮助为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开展学习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澧组汤立辉荐自广东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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