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00,这是从全国18.9万名法官中评选出68名模范法官的比例。朱晓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就是这1/2800。
朱晓光有什么过人之处?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问起对朱晓光的评价,从院长、副院长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提到这样一句话,“他身上就是有那么股子钻劲儿、韧劲儿,而且一坚持就是22年!”而朱晓光自己却认为:我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
翻开朱晓光的工作档案:“房天抢劫杀人案”,“串联18号公案”,“湖西饭店纵火案”,“4·8抢劫案”,“民警孙中南被害案”,香港著名导演谭郎昌侵犯著作权案,“803”杨斌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假出资、合同诈骗、单位行贿、向单位行贿案,一些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赫然眼前。1986年参加工作至今,他审结的刑事犯罪案件达500余件,无一件重审,无一件改判。这一切都让平凡的不再平凡,普通的不再普通。
于是,在朱晓光这三个字的上面,熠熠闪耀着“沈阳市十佳青年卫士、十杰法官,全省法院系统一等功荣立者,辽宁法官十杰,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众多荣誉的光环。
而在案件当事人、熟悉朱晓光的人以及更多百姓群众眼里,这些光环远没有他身上的那股子劲儿更让人刻骨铭心,远没有他的平凡更璀璨耀眼。
有一种优秀叫质朴
——— 每一件案子都是第一件,每一项工作都值得全身心投入和付出
人,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
勤奋、认真比智慧更重要。这是朱晓光十分喜欢的一句话。这个从普通工人家庭走出来的大学生,做了7年书记员的年轻人,如今的全国优秀、模范法官,始终保持着曾经的那份质朴和平凡,并以此为荣,乐此不疲。
“支援三线”对于当年才只有几岁的朱晓光来说,无疑是个无法理解的词。跟着父母到远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山西吕梁地区度过童年,随后又离开父母回沈阳上学读书,之后去南京读大学。这段也许会让很多人想来不由得唏嘘、心里酸楚的经历,在朱晓光这里却变成了甜蜜回忆:应该感谢那段日子,我的独立意识、自立能力、最初的责任感,就是在那时养成的。
1986年,以优异的成绩从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朱晓光,走进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在繁忙、琐细甚至有些枯燥的书记员工作岗位上,他一干就是7年。“按当时的法官任用体制,每个法官都要从这一步学起,我当然也没有理由例外。”
那时候,书记员都是手写记录。工作忙时,一个书记员可能要跟三四个审判员,每天开两三个庭,开一次庭记录百八十页更是常事。这让很多刚从大学校门走出来的小伙子们不胜其烦,甚至有人打了退堂鼓。
朱晓光不烦。“这工作看似枯燥,好像体力支出重于脑力劳动,其实它里面也有很多值得钻研、努力的地方。”在他看来,书记员能把案件事实、开庭原貌记录完整,只是完成了最基本的任务。朱晓光时刻提醒自己:要记录得更全面一些,用词用句更准确、易懂一些,要让法律专业人士和普通老百姓都看得明白并且信服才行。
书记员一当就是7年,朱晓光还是不烦。“我有更多时间和机会,跟那些老审判员们学习。刚从学校出来,我还以为自己理论知识有多丰富、法律功底有多好呢,一工作才知道,实践经验太重要了。法条是‘死’的,法律不可能给所有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子以答案,法官的职责就是公平、正确地使用法律,为不同的案子寻找最标准的答案。”
埋头做事,踏实做人,勤于学习,坚持不懈,让朱晓光很快脱颖而出。2000年初,在法院审判长职位竞聘中,经过笔试、答辩、民主测评、领导考核等几道关口,朱晓光最终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聘为刑一庭审判长。2002年初,在法院中层干部竞选中,他又以压倒性的绝对多数得票当选为刑二庭副庭长。
走上领导岗位的朱晓光,丝毫不敢也从来不曾放松过对自己的法律业务、执业操守的严格要求。用院长丁仁恕的话来说:“在法院工作20多年,他还能保持着刚参加工作时的那种新鲜感、责任感、积极性和钻研劲儿,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500多起审结的案子当中,究竟有多少案子有着相似的情节、重复的纠葛,朱晓光一定是记不住的,也一定是不记的。因为在他的眼里,每一件案子都是第一件案子,都完全与众不同,都需要他投入百分之二百的热情和精力去研究、判别。“作为一名法官,哪怕你脑子慢点儿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因为‘见得多了’而对案件、对当事人甚至对法律的麻木!”
亚里士多德说:优秀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在朱晓光的身上体现出来的就是他本性的质朴和执著,它使理性的、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在惩罪罚恶的同时,更让人明白择善而从的道理。
有一种忠诚叫责任
——— 法官不是官。它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职业,它是一个代表公平、公正和责任的位置
大案、要案、难案、知名案,朱晓光这些年来审理了不少。如果举例说明,朱晓光的同事们都会提到“803”号杨斌案,错综复杂,惊心动魄,“说两小时也说不完”。可这案子到了朱晓光的嘴里却只变成了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责任重大,比我考大学还累。
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震惊海内外的代号“803”杨斌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假出资、合同诈骗、单位行贿、向单位行贿案。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身份背景特殊,是一起案情极为复杂、审理难度极大、牵涉面非常广且备受国内外各界广泛关注的特殊案件。
谁来审?怎么审?业务精湛的朱晓光被委以重任,主审杨斌案。
“当时检察机关移送来的案卷有68本,案件不仅涉及刑法,还涉及公司法、票据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被告人杨斌涉及6个罪名,两个被告单位涉及5项指控,这么大的工作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肯定完不成。”开庭前1个月,朱晓光干脆住进法院,通宵达旦阅卷、研究案情。
2003年6月11日,杨斌案正式开庭。法院大门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关注人群和人群里夹杂着的数十家中外媒体的“长枪短炮”,让人们着实见识了一回 “大阵势”。“我们在庭审之前就制定了庭审预案、突发事件预案和外事协调办法,确保公正、顺利地审理此案。”焦点聚集下的朱晓光异常沉着。
庭审持续了3天。杨斌在法庭上提出要喝水,要笔、纸做记录,甚至还提出要吃烤鸭。朱晓光说:“他的这些要求我们都满足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面前,人人平等。”荷兰驻中国大使馆派官员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后,他对中国法院的公正高效、严肃认真、文明司法给予了高度赞扬,对中国青年法官表示出衷心的折服。
堪称完美的庭审结束后,朱晓光又捧出了一份长达68页、4万多字的《刑事判决书》。其完整准确、析理翔实的创新书写体例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和充分认可,被收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一书。朱晓光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
有法学专家评论说:该案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其审理过程严格按照控辩诉讼模式进行,裁判文书体现了创新,让人领略到最精湛的审判技能和最好的审判质量。
站在审判台前,法官就必须对法律负责,对公正负责。有人称朱晓光是“办案能手”、“铁案法官”。朱晓光却说他时常心存忌惮,每次做出判决前都要再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甚至几遍,看看有没有偏差的、纰漏的。
当法官20多年,这种“不断在事实与法律中间往返流连”、“反复在原告与被告之间换位思考”的习惯,朱晓光也保持了20多年。正是这种习惯,让工作中的他连日、夜的区分都不那么明显了。曾轰动全国的“串联18号”案,就是朱晓光在废寝忘食16天后审结的又一件完美“铁案”。
这是一起沈阳市近年来少有的重、特大系列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并致多人死亡案。被告人王某等5人连续作案27起,造成12人死亡、1人重伤、经济损失97万余元的严重后果。4名被告人被处以死刑,1名被告人因有投案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被依法减轻处罚。该案的审理结果,不仅充分体现了我国刑罚宽严相济的方针,更让广大群众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威严,不容践踏。
“办案不仅要定罪准确,更要量刑适当,体现罚当其罪,惩罚与教育挽救相联系,进而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朱晓光在一份合议庭评议笔录上写下的一段法官后语。
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朱晓光:对犯罪情况轻微的从犯、迷途知返的初犯、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教育、感化和挽救,远比简单判决更重要,更奏效。
今年26岁的展姑娘最想感谢的人就是朱晓光。6年前,过于贪玩的展某成了一起手机抢劫案中的被告人,主犯魏某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从犯展某则获刑3年。在该案二审过程中,朱晓光发现展某并未直接实施抢劫犯罪,只是一般参与的辅助犯,且又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20岁的女孩子感觉受到不公平处罚,心怀着对法律的质疑在监狱里呆3年,恐怕出狱后很难过上正常的生活了。”基于此,合议庭一致同意对展某适用减轻处罚,改判为1年有期徒刑。
每一次落下法槌,和被告人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朱晓光都会清晰地读到同一种感悟——— 法律绝不是冰冷无情的,它有两只手,一只手惩戒,一只手救赎。
有一种信念叫坚守
——— 案子不分大小,当事人不论贫富亲疏。法官必须坚守良知和公正的底线,不做一时,要做一世
当法官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找你托关系说情、送礼送钱的吗?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想问法官的问题。朱晓光笑笑:“肯定有,但当法官时间越长这种情况就越少了。”
法官是人不是神,也要每天柴米油盐,也有亲戚、朋友、同学,也是生活在和所有人一样的生活里。对于那些托关系说情的,朱晓光有自己的理解: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因为怕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来的。遇到这种情况,朱晓光的回应是“能说的则说,不能说的坚决不说”。朱晓光往往会鼓励他们收集更多、更有利的证据,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一次,朱晓光下了班兴冲冲地去赴“同学聚会”,推开包房的门他一眼看到了坐在那里的案件当事人。同学很紧张,脸上写满歉意,连忙迎过来一把拉住朱晓光的手,就怕他扭头走掉“不给面子”。朱晓光明白,要不是实在为难,推不掉,同学也不会这么做的。落座,闲聊,朱晓光接了个电话,“家里老人有事,急等着我回去,不好意思啊,下次再聚”。一提到这次成功“脱险”的小“伎俩”,朱晓光很是得意。其实,因为这招总也不翻新,朱晓光的同学、亲友们早就熟悉了,信服他的为人,理解、支持、配合着他的“表演”。
对于那些送礼、送钱的,朱晓光的态度可就没这么好了。他的想法很明确:这是对法律和法官的侮辱和亵渎,在法律面前,没有任何一丝一毫讨价还价的余地。
有一位被害人,在案件审理前怕“吃亏”,想送钱给朱晓光,被他严词拒绝了。得到了公正判决,在朱晓光的争取下还拿到了9万元赔偿款之后,这位被害人又多次找到朱晓光想送点像样的礼物,以表达谢意,又被谢绝。几年后,已经到广东做生意的这位被害人,还是将一面锦旗送到朱晓光的办公室。她一定要告诉朱晓光,曾经她也认为没有钱就得不到公正,是朱晓光让她改变了这种错误的看法,不把心里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官的敬重表达出来,她永远不能安心。
一个当事人就代表一个群体,一个案件就反映出一类问题。公正审判收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当前效果与长远效果相结合的“多赢”局面,是朱晓光始终追求的目标。
在沈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过程中,国企改制进程中一些做法不尽规范是个现实存在的问题。有的老企业、老厂长还因此惹上了官司,位于铁西区的某厂的老厂长赵某就是其中之一。在厂子进行并轨转制过程中,赵厂长和另外8名员工成立了一个新公司,因“以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一审法院认定赵厂长犯虚报注册资本罪。
经过更为细致的审理、查证,朱晓光发现赵厂长和8名员工成立新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并轨资金安全、安排下岗职工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他们的具体做法有不合乎法律要求的地方,但考虑到这是企业并轨转制中一种既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达到转制目的,并安排下岗职工兼顾企业及工人利益的合理模式等客观事实,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朱晓光在二审中撤销了对赵厂长的定罪量刑。
改判这件案子的意义,不言而喻。对于更多正在改制、即将改制的企业来说,如何按照法律要求规范操作,这是一个最好的范本。
不懂的可以学,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知错不改,则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在朱晓光看来,案子没有大小之分,一件800元的案子就时刻让他警醒。
因盗窃2600元被一审法院判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因罚金过高不服,上诉到中法。一接到这个案子,朱晓光心里不是个滋味。刑法虽对罚金没有明确数额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清清楚楚写着: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一审多判罚金800元,别说八百,不该罚的,就是一块、一毛也不行!法律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一个法官怎能任意裁量。
有一种风华叫飞扬
——— 生活和工作一样,需要你有心、上心、用心。做好身边每一件平凡的事,就是最大的不平凡朱晓光说自己的方位感很强:工作中,法官是他的位置;生活中,“后腰”是他的位置。本以为这是不善言谈的他难得幽默,一了解才知道,朱晓光还真是个极有耐力的老“后腰”。
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朱晓光在法院的足球队里从年龄最小的踢到了年龄最大的,位置一直都是后卫,队友们都称他是最忠实的“后腰”。只要时间调配得开,朱晓光几乎每周都要踢上一场,用他自己的话说,踢球可以给胳膊、腿和脑子“叫叫油”,总也不动的机器会运转不灵的。也许没有人能看得出来,这些在绿茵场上挥汗如雨奔跑着的人都是法官。球场上没有法官,更没有什么优秀、模范、十杰法官,谁踢得不好,大家都一样喊他“臭脚”,这与第二天坐下来一起讨论案件并不矛盾。
不矛盾的还有朱晓光的工作和生活。球场上的忠实“后腰”,生活中更是坚实的“后腰”。谁说工作出点成绩了,就一定得有负于家庭,愧对父母、爱人甚至孩子?生活中的朱晓光,一样是个有心人,一样尽职尽责、优秀出色。
因为妻子体弱需要照顾,朱晓光自打结婚开始就与岳父、岳母同住,16年、5000多个共同生活的日子,让朱晓光与两位老人早就成了真正的一家人。两位老人的生日他都记得,出差回来也从来不忘带点小礼物。每天清晨是这个家庭最热闹的时候:小两口起床了,老两口就起床,你们去刷牙、洗脸,我们也要洗漱,卫生间里常常是拥挤而忙碌的。
“70多岁的老人会越来越像小孩子,他们希望得到家人更多的注意和关爱。”朱晓光微笑着讲这些的时候,有人建议,“换个两卫的房子吧”。其实,也许那份清晨的拥挤和忙碌,正是老人所需要的,也正是一家人生活的乐趣所在。
朱晓光的业余时间安排得很满。除了踢球这个多年不败的爱好,他每年还有3个月时间要当学生——— 3个月里,连同周六周日每周共拿出3天,听吉林大学法学硕士专业的课程。1963年出生,今年整45岁,很多人在朱晓光这个年龄的时候也许会无奈地选择坐吃山空,“都四十多了,还学什么啊”。朱晓光不然,他要求自己走在时间的前面,“让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事物逼着学的时候就晚了,被动了”。
和“铁案法官”、知识型法官、专家型法官比起来,朱晓光更喜欢听别人叫自己阳光型法官,在偏于理性的世界里,永葆热情活力,永远青春飞扬。
充满朝气、业务精湛、为人谦和、公正廉洁。在朱晓光的心目中,这才是新时代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和形象,而这也正是他孜孜以求、不懈追索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