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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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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6日  来源: 路桥党建    点击次数:

  今年43岁的贾靖平头上已戴有很多令人称羡的桂冠:1999年甘肃省合作市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甘肃省十佳女法官”、“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2006年“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1965年12月,贾靖平出生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的一个藏族山村。1983年参加工作,随后成为一位藏族女性法律工作者,先后担任夏河县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庭长等工作。1998年担任合作市法院副院长。2002年高票当选为舟曲县法院院长,现任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名藏族法律工作者,贾靖平始终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把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法院的工作中。

  2002年底,根据工作需要,贾靖平离家别子,远赴距合作市300多公里的舟曲县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党组书记。上任伊始,贾靖平针对群众“告状难”的情况,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其间,她带领审判人员跋山涉水,进村入户,现场调解,现场办案,对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贾靖平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一名好法官,仅有吃苦精神是不够的,娴熟的审判技巧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应是一个法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此,她利用业余时间积累了6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并先后多次参加州中院、省高院的各种培训班,在职参加省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并取得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歪曲法律和事实真相,哪怕只有一次,你就将丧失做一名法官的资格!”这是贾靖平时常说的一句话。多年来,不论是在夏河县法院、合作市法院,还是在舟曲县法院、州中级人民法院,贾靖平对每一个案子都严格审查把关,从未出现过一起人情案、金钱案或者关系案。多年来,她亲自办案、接待当事人达1800多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00多件,解决疑难案件200多件,督办400多件,审结案率均达98%以上。

  “党和人民给予我的荣誉,不仅是给我个人的,而且是给予民族地区法院系统所有埋头苦干的法官的……”采访中,贾靖平表示,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甘南各级法院的同志们一定会用自己辛勤的汗水,为法官这个神圣的称号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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