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川市各级党组织在三级联创活动中,通过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力地推进了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水平,有力提升了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一是落实分级考核。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市委重点考核“标兵”、“五个好”乡镇党委,“红旗”村党支部;“五个好”村党支部由县(市)区委负责考核。市委坚持每年表彰一批“标兵”乡镇(街道)党(工)委、“红旗”村(社区)党支部,命名一批“五个好”乡镇(街道)党(工)委,培育一批后进转先进的基层党建典型,分别对达到“标兵”乡镇(街道)党(工)委、“红旗”村党组织给予1万元和5000元的表彰奖励。
二是坚持从严考核。坚持按照申报、会审、初审、验收、审定、表彰命名等六个程序,做到层层把关。目前,全市共创建了2个全区农村基层党建先进县(市、区)、树立了9个“标兵”乡镇党委,32个“红旗”村党支部先进典型;争创了23个“五好”乡镇党委,197个“五好”村党支部;整顿转化了47个后进村。
三是强化联合考核。要求在实际考核中做到“四个结合”,即:自身创建与下级创建情况结合,考评乡镇党委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注重检查村一级创建情况,如村级党组织“五个好”比例达不到规定标准,乡镇不能评为“五个好”或“标兵”党委;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半年检查相结合,重在加强对经常性创建活动的考核;量化考核与群众公认相结合,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在考核验收时采取随机抽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党员干部、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满意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能评为“标兵”党委和“红旗”党支部;命名表彰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坚持一年一评,不搞“终身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突出实绩考核。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先进性表现实绩档案。实绩档案主要记载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先进性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发挥作用的主要事迹和奖惩情况,并适时公示,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党组织和党员的现实表现。通过建立实绩档案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明确了乡镇党委抓党建的“龙头”作用,增强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