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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舜宇”集团创出非公企业党建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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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引进人才,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提拔干部,党员职工优先推荐……这是余姚民营上市企业——舜宇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个用人标准。该公司党委书记谢明华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在舜宇,业务骨干几乎都是共产党员,为企业发展出力最大的还是共产党员。”

创办于1984年的舜宇集团,多年来一直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2004年,经集团公司党政双方协商,共同制订并实施 《舜宇集团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暂行规定》,从而开启了非公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化的先河。此后,集团党委按照《党章》和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党委对工会的领导,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选举优秀党员为职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同时,吸收决策管理层中的党员骨干进入到领导班子。为便于开展工作,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负责人由公司党委书记兼任。
“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实施,为舜宇集团党委参与决策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8个成员中,党员有5人,占62.5%;4个分公司的11个正、副经理中党员达到7人,占64%,党委7个成员和5个支部书记都是企业中高层领导。这样的人事安排,大大加强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力量,使党组织的主张在集团决策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表达。
舜宇集团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监督企业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企业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动员广大党员和员工努力工作,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集团健康发展。为此,集团党委专门制定了“四条原则”:坚持依法依章参与原则,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原则,坚持国家、公司、股东、员工利益共赢原则,坚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原则。
自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以来,该集团党委或负责人参与决策率高达85.47%。在“舜宇”香港上市有关问题的决策中,集团党委就资产界定、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的设定、员工及老员工股东利益维护等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目前,“舜宇”的党员人数已由2004年的107人增加到203人,并有56名平时表现突出、思想要求进步的员工被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澧组荐自据《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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