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城区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私营企业主特点,严把“三关”,做好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 一、深入宣传,创新机制,严把好培养教育关。一是深入宣讲,积极引导私营企业主向党组织靠拢,相关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与私营企业主面对面谈心;进一步掌握私营企业主的成长历程、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较准确地把握了私营企业主的基本特征和思想政治状况。定期在企业组织思想报告会、座谈会,向私营企业主分发党的十七大报告辅导资料3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么营企业主对党的认识,激发了他们的入党热情。目前已有120名私营企业主申请入党,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80名。二是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教育。建立区委、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培养教育制度,明确三级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先后组织430人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三是创新载体,增强培养教育的实效性。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到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参加访贫问苦等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激发他们在艰苦创业和回报社会中实现理想信念,坚定他们追求进步的决心。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严把好发展考核审查关。一是坚持宽严适度,着重抓好政治审查和财产状况调查工作。把考察的重点内容和范围延伸扩大到财产来源及支配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回报社会等方面。对于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审查其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二是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对象的先进性。结合实际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政审合格的,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经所在党(工)委审查同意后,方能列为发展对象。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坚持“五个不确定”,即坚持不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不确定;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不够一年的不确定;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不确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确定,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确定。确保发展对象是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三是讲求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对发展对象考察过程中,建立了由基层党(工)委牵头,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入党积极分子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群众威信等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并出具证明,保证了考察材料的全面、真实、准确。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一是健全制度,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先后建立了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逐级把关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分清层次,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1)由入党介绍人做好接收对象的前期准备工作;(2)指导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讨论大会,通过并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在企业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3)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由各基层党(工)委向本人所在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两表赞同项需超过三分之二;(4)严格进行审批,经公示后,没有发展其他问题的对象,由基层党支部、党(工)委逐级履行报批程序,党(工)委进行严格审核后下发批复。三是加强教育管理,保持党员先进性。私营企业主入党后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关各支部,加强教育管理。三级联系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增强党员意识,动态掌握其思想政治状况、工作和生活情况。针对新党员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对他们进行党性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关心企业经营活动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他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