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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构建三个服务激励机制 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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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1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近年来,该市从有效激发企业主、企业党务工作者和企业党员这“三个主体”的党建工作积极性入手,努力构建服务激励机制,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合力。到目前为止,全市110家规模以上企业中,有102家单独建立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服务激励企业主工作机制,激发企业主党建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企业主政治荣誉前置审查机制。将企业主是否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的重要条件。同时将其列入评选“两优一先”、“市长特别奖”、“十大杰出创业青年”、“关心党建工作优秀业主”等荣誉的重要考察内容。二是制定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机制。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实际,在新型电光源、机电、消防器材等六大产业中评定骨干企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过程中,将企业党组织组建、活动开展情况等列入评定的参考内容,激发企业主党建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私营企业主入党联合审查制度。凡是私营企业主申请入党的,坚持由纪委、法院、财税、计生等15个部门对其进行联合审查。同时,将企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其入党前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党建工作意识强、政治素质高的企业主吸收到党内来。

      二、构建服务激励企业党务工作者工作机制,调动企业党务工作者积极性。一是建立企业党务工作者利益保护机制。规定企业主不得随意解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如要解雇,必须事先征求隶属党委的意见。同时在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中,积极推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企业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党务工作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二是建立企业党务工作者经济补助制度。对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在创建县级以上党建工作示范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务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县级以上党建工作示范点的企业党组织专门划拨活动经费。三是建立企业党务工作者事业发展激励机制。成立县乡两级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将优秀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人才库,通过集中轮训、外出考察、专题座谈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同时出台政策,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对在县级党建工作示范点担任企业党务工作者满1周年以上的,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企业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构建服务激励企业党员工作机制,发挥企业党员先进性。一是完善非公企业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行非公企业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企业党员不仅享有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享有所在企业党组织的绝大部分权利和义务。二是实行组织关系迁转代理制。企业党员如在迁转组织关系与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冲突时,可随时申请迁转代理,由隶属党委派人全程负责迁转落实,尽量减少企业党员生产生活上的不便。三是试行优秀企业党员信用贷款制度。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党员和优秀企业党务工作者,参照农村优秀党员信用贷款制度,按照其荣誉级别分别授予不同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促进优秀企业党员积极创业,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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