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洞口县委组织部和洞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率先实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非公有制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引导下,申报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填写有关党员及建立党组织的情况;企业年检时,要填报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汇总,按季按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次,使县委及时掌握非公企业党员和党组织建设情况。同时,县委组织部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派出党建工作指导组,逐厂(公司)上门宣传党建工作政策,帮助企业主增强党的意识,协助企业开展好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