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管理与指导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私营企业党员业主的领导和指导,成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整合组工资源,把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和在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作为乡镇党委和相关单位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先后选派30余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骨干担任私营企业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要求联络员每季度到企业走访一次,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生产经济状况;与企业主谈心一次,交流思想,帮助协调企业主与职工关系,及时了解私营企业主的思想动态;帮助私营企业党员业主探索企业党员管理模式,采取张贴《致流动共产党员的公开信》、建立党员联络服务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发展党员登记卡、党员活动情况记录卡等措施,强化私营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强化组织管理,理顺组织关系。坚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积极创建私营企业党组织,使私营企业业主有“家”可归,有活动可开展;采取同步改建、单独组建、村企挂建、下派指导员等措施,先后在南台水泥厂、板桥化肥厂等4家集体企业改制时,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避免了党组织找不到上级组织等现象;对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党员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党员在3人以上的石门坎煤矿等2家私营企业,积极发展该企业业主为党员,并及时组建非公企业党支部;对党员人数较少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把党员私营企业主就近编入所在地党支部,以便参与各种党组织活动。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对私营业主采取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方法,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多样”原则,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引导他们围绕“做大、做强”发展目标,积极争创企业品牌,依法纳税;帮助他们在企业开展“一岗双责”、“三有三无”、“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创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鼓励他们做诚信企业,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五、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工商联等组织和部门,加强和完善私营企业的组织建设;会同宣传、统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实现齐抓共管,营造在私营企业发展党员和开展党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及时解决党建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我县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