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黄县针对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社会认同度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中实行发展党员“双审”制度,即发展非公企业党员时在非公企业和所在村同时审核、同时公示、同时把关,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从工作关和生活关全方位考察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自实行发展党员“双审”制以来,内黄县共发展了306名非公企业党员,并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其中高中以上学历216人,占总体的71%,大专以上学历97人,占总体的32%;二是复合型人才党员比例进一步提高,共发展企业中层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党164人,占总体的54%,三是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203人,占总体的66%。
一是双重审查,联合把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时由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和企业党支部联合进行审查。即先由企业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作风品质等方面进行审查。之后再报其户籍地党组织进行复审,复审之后再返还企业支部进行发展或转正。如2007年李庄村潘某在昊海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根据其在公司里的表现准备将其列入发展对象,并将潘某的材料反馈到李庄村党支部,李庄村党支部经过审查,发现潘某曾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昊海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最后公司支部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二是双向公示,扩大监督。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将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或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情况等,以张榜、广播等方式向企业党员员工和户籍所在地广大党员群众同时进行公布,在15天内接受员工群众的举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2007第三季度,锦龙纺织公司党支部预备党员陈某转正之前,在其户籍地马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村民反映陈某经常参与赌博,城关镇党委根据反映情况,深入该村调查取证,发现情况属实,果断地取消陈某的预备党员资格。
三是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各乡镇党委坚持每季度派人到各企业支部逐一检查分析发展党员工作,帮助企业支部及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田氏乡在一次检查中发现一企业党总支下属的一个党支部,将不属于该企业员工的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调查发现是城关镇某村干部由于在村里入不了党而托关系在企业中入党,田氏乡党委对企业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情况通报给城关镇党委,防止了该起瞒天过海发展党员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求非公企业党支部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把双向审查和双向公示的情况每季度向各乡镇党委上报一次,由乡镇党委根据上报的情况,到村里进行调查核实。
双审制有效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事前监督,较好地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社会认同度差的问题,切实提升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