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现企业改制和组织建设的相互促进,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近日,界首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界组[2008]47号)。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解决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推进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措施,把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意见》对改制企业党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等作了具体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和改制工作组、清算组(管理人)在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时,要将企业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调整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考虑进去,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调整党组织的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有关部门要协调衔接,及时明确和接转退休、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防止党员“挂空”。各级党组织要在方法上主动探索,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努力使党建工作适应变化,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完善。要健全流动党员定期联系汇报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员培训制度、组织生活有关制度,做到党的组织不散,组织生活不停,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要积极探索改进改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建立健全改制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党建工作督查机制,确保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大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改制企业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