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要与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同步考虑、同步进行,这是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在组织结构调整过程中党的工作不停,党员队伍不散,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企业组织结构形态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名称、隶属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但从根本上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宗旨、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目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并不随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而发生改变,更不能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后,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或者党组织找不到上级的现象。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酝酿组织结构调整方案时,上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将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调整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考虑进去,该组建的要及时组建,该改建的要及时改建。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武组远推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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