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泗阳县5辆公务用车因清明节期间不“清明”,被县廉政办“亮红灯”,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受到相应处理。
清明节期间,该县廉政办会同县交巡警大队、县电视台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公共陵墓和田间墓地,对公车扫墓、无公务用车准驾证驾驶、乱停乱放、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行驶等违规现象进行明查暗访。在暗访期间,5辆公务用车被逮个正着,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被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