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局《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管理、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的制度,是我局党建试点工作取得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成果。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局建立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背景
行政首长负责制具有事权集中、权责明确、指挥灵敏、行动迅速等特点。区劳动保障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应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上海社保资金受损案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给劳动保障战线以深刻的启示和教育,说明简单地强调行政首长负责制,很容易导致权力游离于监督之外,甚至会造成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后果。特别是近年来,劳动保障工作政策性越来越强、资金流量越来越大、服务对象越来越多、工作面越来越宽,党和政府更加关心、人民群众更加关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以党建试点为契机,深入查找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上找结合点和突破口,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决策事项
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清晰界定决策事项是前提。我局结合实际,细化、量化了局党组会的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劳动保障局重要会议、文件、政策、规定等事项,制定出台局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目标任务、重大改革方案、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
(二)重要干部管理。主要包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科室副职以上干部的任免、人事调整调动、后备干部推荐、干部职工奖惩、党纪政纪查处、区级荣誉推荐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定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房屋修缮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局系统开展大型活动等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职工培训资金的拨付使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0.5 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运行规则
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是关键,监督执行是保障。运行中,我们注意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决策事项申请预告。凡属《三重一大制度》决策范围内的事项,先由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填写预阅表,载明决策事项的内容、预算费用、可行性报告等背景资料,送局分管领导审阅并签署决策建议,在局党组会三天前,送局党组成员传阅。局党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调研,作好会议准备。
(二)决策过程充分讨论。局党组会一般通知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对决策事项进行说明,局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记录在案。党组成员对决策意见基本一致的,局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表决,党组成员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再行调研,提交下次党组会审定。
(三)决策结果严肃督查。局党组会决策的结果,包括局长在内的任何人都得无条件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确有问题的,由局党组会修订。局纪检组负责《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局纪检组要定期向局党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局领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四、《三重一大制度》的实践意义
(一)提升了班子的决策力。《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依靠集体智慧决策,强化了民主监督,减少了决策失误,促进了班子团结,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增强了队伍的执行力。《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尊重机关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基层职工、有关专家、班子成员的意见,使决策更符合实际、符合发展的要求,调动了全局上下的积极性。
(三)激发了工作的落实力。《三重一大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并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下操作,全局上下形成了班子团结、上下一心、风正气顺的局面。
我局《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短期内就收到了较好的成效。2007年,我局年度工作获得重庆市局综合考核“一等奖”,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也名区级列部门前茅。下一步工作,我局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出亮点,在发展中创品牌,推进劳动保障局党的建设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