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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全面推行“阳光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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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29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进程,促进和谐丰都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城乡统筹的三峡库区经济强县,根据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务工作会议精神,丰都县委组织部作出了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阳光党务”的决定:

  一、推行“阳光党务”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行“阳光党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的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大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载体;还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更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党内和谐的内在需求。因此,各基层党组织要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将党务公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来抓,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使党的各项工作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从而进一步凝聚民心,树好形象。

  二、推行“阳光党务”的主要原则

  (一)全面真实、务求实效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公开的结果客观公正。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注重效果,防止走过场。

  (二)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三)积极稳妥、适当公开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同时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四)抓好结合、相互促进原则。把党务公开与中心工作、政务公开相结合,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格局。

  三、规范“阳光党务”的公开内容

  “阳光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分三个层面公开。

  (一)固定公开内容。主要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定和重要制度,党组织设置、党员基本情况、党员设岗定责、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党务公开监督电话等。应长期固定公开。

  (二)定期公开内容。主要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办理好事实事情况,城乡统筹党建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廉政情况,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党员评议等。应一年公开一次。

  (三)随时公开内容。基层党组织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情况,换届选举情况,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奖惩处置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应即时公开,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

  四、创新“阳光党务”的公开形式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扩大层次和领域,多种形式公开党务工作。

  (一)党内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情况通报会、文件简报、机关局域网、手机短信、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谈话活动和电话公开等形式,及时向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

  (二)社会公开。对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或内部的电子屏幕的党务公开栏目,设立党务公开网页、建立党建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形式进行全面公开。

  各乡镇党委要结合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所辖村(居)单独开设“阳光党务”公开栏(具体见附件),并落实1名党建新闻发言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市驻丰单位、规模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在党员活动室或网站最醒目的地方,开设“阳光党务”专栏,使党务公开与政务、财务公开同步。

  五、严把“阳光党务”的公开程序

  (一)准备环节。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收集并整理好“阳光党务”公开内容,提出公开事项,初步确定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二)审核环节。重大事项经过集体决策,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定,日常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落实分管领导审定。

  (三)公开环节。按照公开的内容和性质,从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两个方面进行。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开,让更多的党员、群众了解。

  (四)反馈环节。开通“阳光党务”热线电话,设立“阳光党务”意见箱,在网站开辟网上留言设置,对党员、群众围绕“阳光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办理、回复。

  六、强化推行“阳光党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抓“阳光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党务公开的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要健全实行党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

  (二)关注热点,反映民意。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把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事项纳入党务公开范围,做到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公开、反馈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打造亮点,整体推进。要把实行“阳光党务”融入中心工作,形成实行党务公开与开展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党委、系统党(工)委要重点打造一个群众口碑好、党员反映好、社会公认好的“阳光党务”示范单位,全县将集中打造10个县级“阳光党务”示范单位,以点促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四)加大考核,强化监督。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将聘请由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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