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30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
该县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审计结果与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结合起来对审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该县明确规定,综合评价结果评为优秀的,优先提拔重用;综合评价结果评为良好的,年度考核不予评优;综合评价结果评为一般的,不得提拔重用;综合评价结果评为较差的,予以免职或降职。(澧组孙荐自湖南领导人才网)
|
|
|
 |
|
暂无相关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