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机关每一名党员,广大党员干部在前期个人捐款总额8.6万元的基础上,又纷纷投入到“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活动中,再贡献出一份党员的力量。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院领导和绝大多数处室负责人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的“特殊党费”都在1000元以上;在职的党员踊跃参加,机关在职325名党员,人人都交纳了“特殊党费”;离退休党员也积极响应,许多在外地的老党员从电视上看到交纳“特殊党费”的消息后,纷纷打电话委托工作人员或家人代交“特殊党费”。截至5月23日,省检察院机关党员共缴纳“特殊党费”146460元,其中有65名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达到或超过1000元。
到目前为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干警已集中为四川地震灾区人民捐款三次,累计捐款259552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30万元。个人和单位累计捐款559552元。
澧组荐自《湖北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