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发文要求,按照对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的要求,我县决定开展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工作。
此次清理登记主要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包括科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国家机关委托行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在职的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
清理登记范围是: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的;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的;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的;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的;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或领取兼职报酬的;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经商办企业的。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士介绍,对未能按期如实登记上报、纠正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