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出流动党员多、流动性大、教育管理难的实际,阳春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实行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推进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流动党员层级管理制度。该市各级党组织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流动党员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层级管理。各党小组负责情况收集,党支部负责流动党员有关情况的入册登记,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和《流动党员花名册》报党(工)委备案,并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流动证》;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情况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健全党员台账;市委组织部实行宏观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措施,督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目前,阳春市外出流动党员2200人均已登记在册,全部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形成了党小组有汇报、党支部有登记、党(工)委有台账、市委组织部有跟踪的层级管理责任制度。 二是实行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制度。为使流动党员能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该市通过实行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求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如不能回来参加组织生活的,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今年以来,全市有1900多名流动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汇报了情况,做到了“三个必报”,即单位变了必报,住址换了必报,电话改了必报。 三是实行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度。党支部根据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每个责任人联系一至数名流动党员,实行包干负责。联系人利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书信等形式,与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联系1次以上,并将联系情况如实记录,作为外出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始依据。同时,联系人每季度要把外出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情况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各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工)委汇报一次,形成了联系人、党支部、党(工)委三个层面的逐级联系,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 四是实行流动党员目标考核制度。针对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难发挥问题,还对流动党员实行目标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个重要依据。目标管理包括参加组织生活、创办经济项目、提供信息、办好事实事等四项内容,由党员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情况,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内容对流动党员各方面的表现作说明,最后由党员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对表现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置,从而增强了流动党员的荣誉感,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澧组李晓华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