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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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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外来流动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建设海曙、服务海曙、融入海曙,海曙区按照“引导融合、提升素质、优化服务、完善管理”的要求,于近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工作的意见》,意见主要规定:
一、保障外来流动党员的权利。一是把外来流动党员纳入有效管理。依托各级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外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外来流动党员党组织,健全外来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网络。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商贸市场、商务楼宇等区域,建立一批区域性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接收工作,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在外来流动党员较少、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地方,根据外来流动党员的工作、居住情况,就近就便编入一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有效管理。对于没有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流动党员,采取督促提醒、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等办法,促使他们尽快领证、亮证。依托党内信息管理系统,逐级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对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信息、流动趋向和教育管理等情况进行实时的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二是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把外来流动党员纳入全区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按照不低于本地党员的标准落实教育经费。定期举办外来流动党员座谈会,开展各类党务知识、政策形势讲座,加强政治理论、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干部党员学习网以及职工培训网等,探索设立外来流动党员“网上支部”,拓宽学习、交流的渠道。三是落实外来流动党员的若干党内权利。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向外来流动党员通报、公开所在党组织工作情况,落实外来流动党员的知情权。建立党内民主听证制度,重视听取和征求外来流动党员对流入地党组织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落实外来流动党员的参与权。探索推行外来流动党员代表列席基层党组织党内事务决策会议、参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推荐等制度,落实外来流动党员的监督权。
二、优化外来流动党员就业创业服务。一是提供外来流动党员就业帮扶。依托劳动部门和工会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公共职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各类就业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组织实用技术培训,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培训补贴政策,为外来流动党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方便。引导和鼓励外来流动党员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个人的兴趣、需求,自愿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把解决外来流动党员就业与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发挥组织优势,主动推荐外来流动党员到没有党员、有就业岗位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二是为外来流动党员创业提供便利。对经商办企业的外来流动党员,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关职能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给予适当的便利,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业绩较好的外来流动党员经营户,各级党组织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授予“外来流动党员诚信经营户”、“外来流动党员创业示范点”等,进一步激发外来流动党员的创业热情。三是维护外来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加大依法维权力度,有效保护外来流动党员在劳资纠纷、社会保险、工伤事故、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托“81890710”流动党员服务热线和各级党员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以及工会维权中心、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的渠道,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外来流动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与有关维权部门和用人单位联系沟通,妥善解决。
三、关爱外来流动党员的生活。一是建立外来流动党员专人联系结对制度。组织有能力的本地党员、党员志愿者与外来流动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定期了解外来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提供外来流动党员困难救助。将生活困难的外来流动党员纳入各级党员互助金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或遭遇突发性事件发生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依托区总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按照规定程序,对有困难的外来流动党员开展助学、助困、助医活动。三是为外来流动党员子女义务教育提供便利。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的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为外来流动党员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四、加大对优秀外来流动党员的激励力度。一是建立优秀外来流动党员落户制度。结合党内先进评选活动,定期宣传表彰一批优秀外来流动党员。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外来流动党员,可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户宁波,享受与我市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二是提高优秀外来流动党员的政治待遇。提高外来流动党员在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首席工人、“外来人员之星”等评选中的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流动党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注重把特别优秀的外来流动党员培养为基层干部。三是吸收优秀外来流动党员参与基层社会组织建设。按照党委领导、依法管理、共建共享、促进融合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外来流动党员参与当地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优秀的可推荐担任骨干,充分发挥他们在联系群众、示范带动、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活动骨干的外来流动党员的培训,所在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补贴。
五、确保外来流动党员各项服务与关爱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工作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街道党工委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常抓不懈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属各单位党委(组)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出台相关配套的政策意见。各党(工)委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推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切实抓好各项服务与关爱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定期了解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定期对各单位落实“81890710”接转的外来流动党员咨询求助事项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实际需要,在外来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物色一批党性观念较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外来流动党员协助党员服务中心为外来流动党员提供各类有效服务。不断规范完善“81890710”流动党员服务热线、网络运转,完善流动党员求助咨询的接待、受理流程,缩短处理时限,确保流动党员咨询求助事项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答复。三是注重权利和义务并重。在认真做好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外来流动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外来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的日常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使外来流动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不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的,给予批评教育,将有关情况向流出地党组织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相关服务与关爱政策的享受资格。四是加强外来流动党员服务与关爱工作的舆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各级党组织为外来流动党员排忧解难的各项措施,让外来流动党员都了解服务与关爱的具体措施,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善待和关怀外来流动党员的意识,为他们在海曙求职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在各类媒体和党建网站上开设专栏、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制作并推出一批反映优秀外来流动党员生产生活的文艺作品等多种方式,认真总结推广各单位服务关爱外来流动党员的新鲜经验,大力宣传爱岗敬业、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外来流动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澧组吴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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