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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以机制建设为突破口 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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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创新选拔任用机制。明确选拔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拓宽选拔渠道,通过从本村内选拔优秀村民担任村干部、下派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多渠道选拔村干部。严格选拔程序,严格执行有关章程、法规和文件,公开选拔标准,民主推荐候选人,注重实绩考察,依法选举,选出组织信赖、群众拥护的干部。2005年以来,通过创新选拔机制,株洲市精简村干部2810人,大专以上文化的有1200多人。

  优化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送出省外培训、组织集中培训、开办村干部大专班等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2005年以来,全市选拔了4000多名村干部赴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进行培训。茶陵县确定了山东省淮纺市委党校和浏阳市委党校作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先后选送了30名优秀村支部书记和180名村干部到基地进行了培训。在此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村干部到市委党校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各县市区每年两次组织农村党支部书记到县市区委党校进行集中培训。同时,联系省委党校在市委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大专学习班,每年招收一批有高中文化的村干部进行大专文化知识学习。

  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建立村干部考核制度,落实考核内容,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等村干部进行年终考评。在综合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考核结果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建立村干部备案管理制度,组织部门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备案管理;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干部离任前由乡镇经营管理站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强化激励保障体系。建立村干部最低工资待遇保障制度,规定村支书、村主任工资待遇每年不少3000元,其他村干部工资待遇不少于2000元,并明确规定村级收入不足10000元的村,县市区财政给予补足到10000元,保证村干部能按标准及时足额领到工资待遇。建立村主干退休制度,规定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连续任职10年的村支书、村主任,退下来可享受退休待遇。具体分4个档次,10—15年每月补助60元,15—25年每月补助80元,25年以上每月补助100元,目前全市已落实享受退休待遇的村主干6374人。建立村干部表彰制度,每年评选一次全市优秀村支部书记和县市区“十佳”村干部,市委、县市区委对评选出的优秀村支部书记专门进行奖励,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时优先推荐。建立村干部考选制度,组织合乎条件的对象考选国家公务员,择优录用。(澧组孙荐自湖南领导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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