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博罗县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服务为主题,完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建立有效服务载体,使全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深入普查登记,建立服务台帐。今年来,博罗县组织专门的普查小组,对县内流出、流入的党员进行普查,摸清全县流出、流入党员的数量及基本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流出、流入党员分别登记造册,建立服务台帐。将流出党员的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统一建档,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做到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流入党员,及时就近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目前,全县流入党员共*名,流出党员共*名。
2、拓宽服务渠道,搭建服务平台。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流动党员,博罗县积极拓宽服务渠道,搭建服务平台,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县设立了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各镇、村(社区)都设立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主要负责流动党员登记、党员身份核实、《流动党员活动证》核发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等。二是设立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组织部门都分别设立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全县共设立了20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同时还将县委组织部的咨询服务电话纳入114查询系统,确保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接收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电话设立以来,共接到党员群众来电咨询45次。
3、落实四项制度,强化跟踪服务。一是党员外出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的原因、地点、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对不经报告外出、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对经教育后坚持不改的,区别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理。二是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按支部及时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对已外出尚未领取《活动证》的外出党员,通过邮寄、亲戚朋友捎带、节假日返乡补发等措施发放《活动证》,确保流出党员100%领取了《活动证》,100%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中。三是跟踪联系制度。对外出务工的党员,指定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建立联系人名单、联系事宜等台账资料,全面掌握外出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强与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让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四是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及时向外出党员寄送有关教育培训等学习资料,供他们自学使用。利用流动党员节假日返乡之机,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进行党的组织观念、宗旨观念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好自身信息灵通、见多识广、经验丰富、有一技之长等方面的优势。
4、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服务水平。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表现积极、工作到位、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来源:澧组汤立辉荐自广东组织工组)
(编辑: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