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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全面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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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梅州市梅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四个文件中《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在全县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分站)”和“梅州城区临时党支部”三级网络,全县2600多名流动党员自上而下有了一个教育管理服务网络,提高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1、建好服务网络。县委根据新时期流动党员日益增加,流动方式多样化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新载体、新途径。该县在2003年15个镇在梅州城区建立“临时党支部”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建立“梅县流动党员服务中心”,20个镇(办事处、高管会)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新城办事处党工委下辖5个居委设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分站”。“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分站),设在各镇(高管会、办事处)的社区居委,由党委组织委员担任站长,社区居委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并安排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辖区内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制订工作职责。县委为确保服务站(分站)工作到位,专门制订了《梅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要求服务站对流入本区域的流动党员要做好“登记流动党员、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编入党组织管理、记录《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介党务人才、服务流动党员”等七项工作;对流出本区域的流动党员要做好“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流动党员动态情况登记制度、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指导开展党组织活动、管理服务好流动党员临时支部”等五项工作。《梅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方法明确,对服务站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能够确保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管住、管活、管好”的目标。

  3、建立服务台帐。为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好,县委还根据省、市要求,设计印制了《梅县流动党员(流入)管理服务登记本》、《梅县流动党员(流出)管理服务登记本》、《梅县〈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登记表》、《梅县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受理流动党员咨询专用电话记录簿》等四种台帐,把每一位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出地党组织情况、流入本地党组织情况、现就业单位情况,以及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等详细记录在管理台帐中,并将流动党员信息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

  4、开展争先活动。县委针对新时期流动党员的实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在全县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当“模范流动党员”活动。该县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印发了3000多份《关于在梅县开展争当“模范流动党员”活动的公开信》,把公开信发到每一位流动党员手中,动员广大流动党员做到“六个不忘”,即:“不忘党员身份、不忘主动联系、不忘传递信息、不忘牵线搭桥、不忘回报家乡”。各基层党组织也积极采取措施组织领导好这项活动,并将在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专项评选表彰一批“模范流动党员”。这一活动使广大流动党员增强了党性观念,更好地激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党旗添光彩。(澧组汤立辉荐自广东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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