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基层党建 >> 流动党员管理 >> 正文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用“五项制度”规定外出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等有关措施、办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申请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外出理由、去向和时间,所在支部及时做出相关回应。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申请后,迅速做出处理。组织专门人员主动上门找其谈话,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外出党员无论走道那里,都要自觉加强道德观念、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筑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防线;给外出党员提交的申请做出书面答复,明确外出后组织生活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纪律。

  二是流动党员建档制度。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详细记录每个外出流动党员相关情况。流动党员档案内容包括:外出申请和支部回应书、流动党员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就业情况、工资报酬、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等多方面内容。该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库,对每个外出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能够有效做到“五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外出时间,掌握新住地址,掌握联系方式,掌握所在地从事工作范围,掌握组织活动情况。

  三是流动党员联系制度。每个党支部确定一名正式党员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并明确联系人的职责。该制度要求联系人要通过书信、电邮、电话等形式经常性了解外出党员的从业与生活情况,关心外出党员。联系人定期向外出党员通报本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督促党员主动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及时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生活,并定期把了解掌握流动党员的在外情况记入档案。通过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加强党员和党支部的联系,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

  四是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明确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制度规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居住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党支部按照相关程序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党支部出具外出党员证明信,介绍其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外出时间不足3个月的,由支部外出党员联系人,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和交流,督促其在外通过书信、电邮、网络等其它有效方式,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五是流动党员鉴定制度。外出流动党员在离开流入地之前,要求其须主动向当地党组织申请,给予自己在流入地的组织生活和从业的情况作出鉴定,并将鉴定书寄回原所在党支部存档。长期外出在一个地方工作与生活的,请流入地党组织每半年对流入党员作出一次鉴定,外出党员须自觉将鉴定书按时寄回原所在党支部,该鉴定将作为年终评议考核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流出的预备党员,请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其现实表现情况,外出党员须定期将“表现情况书”即考察记录寄回原党支部,流出地党支部须主动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做好相关跟踪考察工作。(澧组汤立辉荐自广东组织工作)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