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对帮教责任制。由村党组织挑选素质好、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支委或党员骨干与外出党员结成对子,明确结对帮教任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同结对的外出务工党员谈心,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村级党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是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乡境外工作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原则上应定期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三是书信联系制度。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登门走访制度。在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特别在春季期间,党组织都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五是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六是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发挥作用好,贡献大的流动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表扬,对个别无正当理由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变的,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