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以“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为标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络”。通过在街道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党委(总支)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在流出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形成三级管理网络,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学习、培训、就业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等工作,建立每周报送《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情况工作制度,强化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在街道建立派出所、服务中心、党员管理中心、各社区组成的流动党员管理联系制度,及时了解街道流出流入党员情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联动管理。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登记、行前教育、定期联系和走访等制度。认真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工作,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行前党性教育,并要求其到外地后与当地党组织主动取得联系,参加当地组织生活,支部书记与党员流动地党组织进行定期联系,了解党员活动情况。同时做好外来流动党员接收工作,并定期走访,为外来流动党员提供各类服务。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