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经济组织大量涌现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农村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鼓励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办、创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省委提出,要通过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领办创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新经济组织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他们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省委组织部与省农委等部门专门举办了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培训班,全省各级共举办加快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基层党员干部1.6万人。 目前,全省由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办、创办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7500个,占农村新经济组织总数的一半左右,带动60万农户走上致富路。
积极在农村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自愿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大在农村新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力度,把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群众凝聚到党组织周围。目前,全省已在农村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2600个,占全省农村新经济组织总数的30%。同时,认真做好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全省在农村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3500多人,壮大了农村党员队伍,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改进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全省各地按照建立农村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广泛联系和服务群众,更好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长春市开展“创业先锋”活动,全市由党员干部领办、创办的农村新经济组织累计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8000多条,举办实用技能培训班620多期,培训农民10万多人次,提高了群众的致富本领。 (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