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卡,对党员外出实行登记,掌握每名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原因、流向、联系方式、从事职业及结伴人员等信息。有务工目的地的党员须在流出前向党组织提供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务工地党组织等信息;无目的地的党员到达务工地,找到工作单位后,在1周内必须及时地向原党支部提供联系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进行管理。
二是建立专人联系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党支部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实行1名在家党员干部联系3-10名流出党员。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采取电话、书信等形式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联系的主要任务是: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党支部的活动安排及作出的决议和对他们的要求;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对家乡建设的计策;定期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家乡情况以及流出党员的家庭情况等。自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已联系流动党员800余人次。
三是建立流动党支部管理制度。通过流动党员档案库的建立,明晰了流出党员相对集中地,加强与驻地党组织的联系,积极争取务工单位的支持,在流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支部。给每个流动党支部送去“支委会议记录”、“支部大会记录”、“党课记录”本薄和《外出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围绕企业单位的生产发展开展活动的资料、规章制度。目前,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上海、河南、深圳等地建立了22流动党支部,送去资料、制度等100余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0余次。
四是建立“持证”管理制度。教育流出党员在流出前必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外出党员返乡后,原党组织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所记载的有关内容。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流入地的党组织验证后,按照地点相近或行业归口、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应该参加的党内活动。全县流出党员890余人,持证率达950%以上,已有21名流入党员纳入了有效管理。
五是建立家庭走访制度。对外出务工的党员,所在村(居)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到其家中走访慰问一次,了解外出务工党员家属的思想、生产、生活等家庭情况,积极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成立党员干部义工队,对因青状年外出无劳动力的家庭,在农忙时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抢种抢收,切实关心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解除外出务工党员的后顾之忧,努力实现流动党员的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自家庭走访制度开展以来,已走访流出党员家庭330余个,参与党员干部义工队达1050余人。
六是建立“行前”或“返乡”集中教育制度。流动党员在“行前”,充分利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时机,有重点地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要求他们做到“四个一”,即,学到一门实用技术,发展一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带好一名以上同乡,当好一名“宁愿若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模范。及时组织“返乡”后集中教育培训,抓住外出党员春节等节假期间返乡多的特点,通过召开外出党员返乡座谈会,让返乡党员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畅谈在外的见闻和感受,为家乡的建设献计献策。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