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流动党员管理,调动流动党员的积极性,江东区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流动党员“离”家不“离”党。
一是调查摸底做到“三清”。各社区党组织年底及年初针对流动党员回家过年及外出打工之际,认真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详细登记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联系方式,外来流动党员的姓名、原所在支部、原家庭地址、现暂住地址、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形式,做到“三清”,即流动党员的人头清、去向清、基本状况清。
二是提供服务做到“四设”。一是依托社区党员服务站设立社区流动党员接待站或接待室,加强对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管理。二是设立流动党员卡片,要求凡是党员外出半年以上者,一律填写流动党员管理卡,写明外出的目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组织与其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三是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热线,方便外出流动党员及外来流动党员来电咨询,提供各类信息,加强与其沟通与联系。四是设立临时流动支部,在流动党员较多的街道社区设立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对外来流动党员较少的街道社区则设立党小组,确保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离”乡不“离”党。
三是规范管理做到“五坚持”。一是坚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制度。对流出本市在外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时间相对较长但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是坚持“一人一卡”制度。通过记录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建立《外出党员登记薄》,及时掌握外出党员各方面情况。三是坚持联系、汇报制度。对流动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各基层党组织除加强与外出党员联络处的联系外,还指定一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支委或党小组长负责跟踪了解外出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等,并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外出党员则不论去哪里,每季度必须向所在支部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如实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积极向所在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接待登记制度。通过街道、社区设立的流动党员接待站或接待室,负责对流入党员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做到底数清,管理到位。五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给予充分的关心,各社区党组织坚持每季度专门派人到外出党员家中走访一次,帮助外出党员家属解决其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使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