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构建工作格局。将该项工作列为近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寄发组织部部长致各乡镇党委书记的一封信、召开各乡镇党(工)委副书记培训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力度,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工作不实、举措不力的进行组织处理,形成级级有任务、人人有担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摸清底数完善台帐。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活动证发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安排科级党员领导干部、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逐村逐户普查,摸清流动党员的家庭情况、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按照摸排的电话及通讯地址逐一与流动党员本人进行核对。坚持实行流动党员“信息更新制”和“月报制”,当流动党员联系方式、地点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库。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机制。实行季度回访制,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已领取《活动证》的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回访,了解他们是否持有《活动证》,是否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对已领取《活动证》但尚未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督促其尽快报到;对尚未领取或已领取《活动证》但放在家里的外出党员,《活动证》全部收回,由区委组织部统一邮寄。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发证、流动党员持证、流入党员接收工作进行督查,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实行挂牌警告制。(澧组李晓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