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开展流动党员大排查,力争做到家底100%清楚。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年报党员人数,逐一核查每个党员目前去向。对不知去向的党员,采取与其亲朋联系、找相关知情人员了解等举措进行排查。
二是规范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力争做到情况100%真实。各级党组织建立本地本单位流动党员管理子台帐,每月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实行动态整理,确保台帐的准确性。采取“人跟人”的办法,实行在家党员“一对一”负责联系外出党员,明确在家党员的联系责任。
三是迅速完成《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力争做到发证100%到位。各乡镇外出党员的《活动证》统一由乡镇党委发放,县级部门由县直工委发放,工业园区外出党员的《活动证》由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发放。各基层党支部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每月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
四是加强流动党员的服务,力争做到流动党员100%纳入有效管理。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流动党员、服务群众的“三服务”要求,在鼎屏镇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主题鲜明、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的活动。加大关爱外出党员及其家庭留守人员工作力度,关心照顾外出党员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切实解决外出党员的后顾之忧;对外出党员进行维权帮扶、技术培训,让外出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搭建流动党员的交流平台,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县委组织部建立全县“流动党员之家”QQ群,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澧组李晓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