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外商或私营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所在企业党组织。如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可转至当地工商个体协会或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人事行政关系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组织关系可转到该中心党组织。
(二)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可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当地工商部门或所在乡镇、街道(杜区)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