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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务实精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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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5日  来源: 沈阳党建    点击次数:
    近几年来,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我们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一、抓实管理,党员流动不流失

    目前,和平区有外来流动党员近千名,已纳入各级党组织管理的有近百名;同时,还有近2000名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党员也大量地在行业间、企业间流动。从我区流动党员的情况看,主要有三方面趋势:一是流动的数量多,因外出务工经商、企业下岗失业或动拆迁造成的流动党员人数一直在大量增加。二是流动的范围广,从以区内、市内、省内流动为主,向全国范围流动,特别是集中流往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三是流动的时间长,有的甚至长年在外打工经商。我们在分析流动党员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每个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切实做到党员流动不流失。

    对外出流动党员我们实行三种管理模式。一是“挂靠式”管理。对在外工作单位或住处已建立党组织的外出流动党员,按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挂靠式”管理。在同一单位内工作半年以上的外出流动党员,一律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同一单位内工作3至6个月的,一律持《流动党员活动证》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工作单位不稳定,但住处固定的流动党员一律将组织关系迁入住处所在党组织。二是“电信式”管理。对无固定工作单位和固定住所的外出流动党员,实行“电信式”管理。针对外出流动党员的个体情况,由原党组织分别落实一位党员联系责任人,实行“一线牵”。外出党员每季度把自己在外地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通过联系责任人向原单位党组织进行汇报,并在每年6月、12月底前把思想汇报以书面形式寄给原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联系责任人把外出流动党员的个体情况记录在外出党员联系卡上,并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下发有关学习资料,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使外出流动党员能及时了解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通过联系责任人履行和享受党费缴纳、投票选举、意见反馈等党员义务和权利。三是“跟踪式”管理。对一些长期外出党员或相对集中的外出流动党员集聚地,在党员外出地设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点(站),落实人员定期对外出流动党员开展教育管理活动;并规定3名以上党员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不愿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原党组织领导,实行跟踪管理。

    对外来流动党员我们采取三种管理模式。一是“独立式”。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单独建立流动党支部。两年来,我区以新经济组织为依托先后成立了和平区个体劳协党总支部、沈阳风华电机责任有限公司等12个党支部,下辖党员近百名。二是“站点式”。对零散流动党员我们则按照企业挂靠关系、隶属关系和就近原则,分别将他们的组织关系划入到有关党支部。如一些街道将所属小区物业公司内的党员,都按照就近原则,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移到附近的社区所属党支部。三是“集约式”。对那些在非公企业里临时务工的流动党员,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建立党支部。我们先后在长白一条街、展览馆时装城、新兴集贸市场等固定经营、规模经营、连锁经营的场所,建立了7个流动党支部。

    二、落实制度,确保党员流动不离党

    近年来,我们按照“有利于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建立了规范、可行、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是动态管理制度。全区20个街道、143个社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每年要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对流入、流出党员进行清理并分类造册登记,掌握其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做到“三知”,即知去向、知现状、知思想。

    二是定期联系制度。由基层党组织指定或委派,实行专人定期联系制度。流动党员到达外出地后,必须及时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基层支部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册、联系卡”,通过认真登记,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工作中采取个别谈话、家庭走访、电话书信等联系方式定期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经常性地与之交流思想、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情况。

    三是党内生活制度。针对流动党员的工作实际,建立党组织生活制度。对流入党员将其编入所在社区党组织,坚持每月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对流出党员建立集中教育制度,利用节假日、探亲假等回家机会,组织他们集中过组织生活,参加活动。

    四是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外出流动党员每半年向原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年底进行工作总结,认真参加评议。要求他们按时或定期交纳党费。对于流入党员定期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并对居住比较集中的人员建立党小组、党支部,积极参加所在社区、街道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是持证管理制度。对未转移组织关系又没有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管理的流动党员,实行“持证”管理。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原党组织报告,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外出时间3个月以内的,外出党员必须开具《党员证明信》,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六是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与在职及其他党员一样,每年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等次。

    三、夯实教育,加强载体活动

    我们依托区委党校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党校,在流动党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党性教育,激发和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我们对流动党员重点开展了五项教育活动。一是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引导其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是党的知识教育。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教育他们进一步深入了解党的历史、性质、宗旨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三是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宣传城区新变化,了解未来建设规划,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主人翁意识、“家乡”意识。四是爱岗敬业教育。提高他们做一名好经理、好职员、好服务员、好打工者的意识。五是形势任务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的主要形势,引导他们的宏观发展意识、战略意识、全局意识。

    我们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创办一个企业、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信息、带富一批人员、奉献一片爱心。同时,注意吸收流动党员参加“社区奉献日”、“共产党员工程”、“党群共富”等活动;在企业、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店”等活动;将外来人口及务工人员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分子纳入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培养、考察,有效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使零散打工党员“打工不脱党”、外来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表现突出的职工“符合条件的能入党”。流动党员在发展经济、扶贫帮困、内引外联、兴办公益事业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务实服务,拓展工作内容

    从流动党员的现状看,他们中多数年龄较轻,文化水平比较高,具有一技之长,基本具备年富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等特点。特别是他们在外面经风雨、见世面、勤锻炼,学到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用好他们、服务好他们,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意义重大。因此,我们要求各基层党委不断增强责任感,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三个消除”:一是努力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克服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以及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畏难情绪。二是及时消除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盲区,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解决好对流动党员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做到党员流动不流失,流出不流走,流入不流落。三是努力消除流动党员的服务盲区,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在社区建立便民利民、社会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等三大服务体系,积极为流动党员等特殊群体开展服务;各街道积极与公安流动人口管理站联系,并与计划生育、人事劳动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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