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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公司创新载体 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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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近几年,新钢公司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夯实基础,注重教育,严格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使之做到人离岗,思想不离岗,充分发挥了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根据形势的变化,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1997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新钢公司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2002年,公司党委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为流动党员的科学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使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网络,落实责任。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了党委的工作议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并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群办(党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党办主任或组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管理不留死角的良好局面。各级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基本做到了三有三知。即有卡(登记卡、联系卡、管理卡),有言(有电话联系、信函联系、每季有思想汇报)、有评(有民主评议党员、有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知去向、知现状、知思想。
  三是调查摸底,理顺关系。自1998年以来,该公司坚持每年一次对流动党员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比例较少的停薪留职、辞职党员,采取统一集中的管理办法;有3名流动党员以上的,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党办主任或组织干部兼任支书,直接负责流动党员的联系、登记、教育、管理工作;对流动党员少于3名的,把流动党员编入机关党支部单独管理。其次,针对驻外机构点多面广的情况,按党员所在区域或工作性质成立临时党组织,定人定责教育管理在外流动党员。
四是加强教育,发挥作用。党员外出前,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学习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重温入党誓词,教育他们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本色;党员外出后,突出思想教育,严格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党委关于离岗党员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教育监督,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定期主动写思想汇报,汇报本人在外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情况,反映本人的困难及对党组织的建议等。通过严格的管理,广大流动党员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政治素质,发挥了党员作用。

(澧组吴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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