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排查,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文件要求,2007年2月,地区对新修定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使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绝大多数流动党员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组织专人对流动党员进行调查摸底,通过上门访、电话查、亲友联、相互帮、真情唤等方式,用真情关心和关怀流动党员,掌握了700多名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通过寄、送等方式,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流动党员手中。为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在流动外来务工人口登记表中增加了“政治面貌”内容,为及时掌握外来人口中的党员数量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接收流入党员69名,流出党员684名,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684个。
二是搭建平台,提高服务流动党员的水平。积极整合现有的组织工作资源,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党员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站)369个,党员服务中心(站)普遍具备“两站两室”,即流动党员管理站、电化教育工作站、综合活动室、阅览室。组建了由789名专兼职干部组成的党员服务工作队伍。两县一市党员服务中心通过协调,为44个“两新”组织联系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哈密市定期邀请党校教授和专家学者到党员服务中心上党课,已累计培训党员12000余人次;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服务站举办政治理论、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培训班106期,培训党员和群众50000人次。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设立98部流动党员咨询专用电话,24小时为为流动党员提供求助热线服务、政策法律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先后为党员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并帮助43名流动党员找到了工作岗位。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各县市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库和流动党员台帐。由所在支部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出(入)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流动党员个人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动态,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到位。制定流动党员联系人制度,流动党员所在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外出务工党员,了解掌握其思想状况、工作及生活情况。建立走访外出务工党员家庭制度,流出地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走访慰问外出党员家庭,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截止目前,已为外出党员家庭解决实际问题2000余个。许多外出务工党员感叹地说:“有党组织作后盾,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终于可以安心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