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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常抓不懈 不断提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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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11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

流动党员是新形势下党员队伍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是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问题。近年来,我市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情况也越来越复杂。据统计,2001年、2002年,全市外出流动党员分别为2274、3366人,接收外来流动党员分别为81、87人。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常抓不懈,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我们的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明确工作思路。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我们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全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思路:即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要坚持三个原则---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建立三项体系---建立一套能覆盖所有流动党员的组织体系,能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效能的制度体系,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并不断取得成效的工作指导体系;达到两个目的---提高流动党员素质,发挥流动党员作用。各级党组织按照这一工作思路,认真抓好落实,促进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细化工作责任。我们利用国企党委书记联席会议、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街道党委书记联席会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等各种协调机构,反复强调基层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摆上重要议程,动员各方面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初步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劳动、工商、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横向责任体系。同时,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创建考评内容,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并进行考核,初步形成了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纵向责任体系。

 

3、推动工作创新。一方面,鼓励基层大胆实践,积极创新,并通过宣传报道、经验交流、情况通报等形式,对沙县、将乐建立驻外流动党员党支部、泰宁县采取“六管联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改进完善管理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如针对流入城市社区的党员日趋增多的问题,我们认真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和市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在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方面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管理模式,把流动党员管好、管活。

 

我们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流动频繁的特点,积极探索多元化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多层次、网络化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努力使流入或流出我市的党员都能置于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之下。主要有四种管理模式:

 

1、集出集管模式。在外出地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的外出流动党员中建立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如将乐县针对外出党员主要在分布在上海、深圳等地的情况,在上海、深圳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沙县在福州成立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驻榕联络处党支部,吸纳长期在福州务工经商的党员90名。永安煤建公司专门为驻南平项目部的党员建立了党支部。据统计,全市已在市外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7个,管理外出流动党员240多名。

 

2、散出散管模式对零星分散外出、地点和时间不固定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方式管理。据统计,2001、2002年,我市外出流动党员中转出正式组织关系的分别为10、45人,开具党员证明信的为561、504人,发放《活动证》的为852、1177人。针对这部分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的情况,基层党组织在想方设法对其情况进行登记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定期联络制度、定人联系制度等,努力加强教育管理。

 

3、散进集管模式。对那些分散流入、时间与工作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如在市区经商的个体户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务工的党员、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的流动党员,因地制宜成立党组织对其集中管理。如两区分别通过成立个协支部加强对外来经商的流动党员的管理;建宁在金溪乡斗埕村工业园区成立党支部,统一管理园区内的8名外来党员。近年来我市还在条件具备的219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管理流入到这些企业工作的党员4470人。

 

4、集进集管模式。对因机构变动、企业改制而形成的流动党员,整体转移组织关系,为他们找一个“新家”,或按照行业、类别相近原则,为他们建一个“新家”,实行归类集中管理。如针对近年来国企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增多的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到企业改制与党组织设置调整同步,把这部分党员纳入管理。如三明纺织厂改制后有79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流入梅列区列东街道,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新组建了沪明、沪光两个社区党支部,接收这批党员;8470厂实施破产后,我们及时协调在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分别组建党支部,将145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纳入管理。

 

三、适应流动党员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教育活动。

 

各级党组织遵循因人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促进流动党员提高素质、发挥作用。

 

1、讲求实效,全程教育。抓住流动党员行前、外出期间、返乡三个环节,对流动党员进行全程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党组织普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要求他们在外期间要定期与党组织联系,及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或联系人定期向流动党员传达有关活动安排,邮寄学习资料,党员则采取电话或书信形式及时向党组织或联系人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如将乐县采取“一季一访谈、半年一汇报、一年一考评”的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泰宁、沙县还开展网络党建工作,要求流动党员在网上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理论知识;在党员节假日返乡时,利用上党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他们进行集中教育。如今年春节期间,宁化县组织外出流动党员集中上党课,培训党员500余名。大田、清流、建宁等地组织外出流动党员召开座谈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

 

2、因人制宜,分类教育。坚持区分教育对象,做到层次分明,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对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重点进行择业观再教育,引导他们更新就业观念,带头就业创业。如永安市在下岗失业职工党员中开展“四个带头”活动(带头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寻找新岗位,带头学习新技能,提高就业本领,带头开展生产自救,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带头做好稳定工作),用党员的模范行动引导、感召职工;对离退休党员,积极组织和引导他们利用优势,在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建设、调解、计生等工作中发挥余热;对非公企业和个私经营户中的党员,教育和引导他们消除思想障碍,亮出身份,发挥表率作用。如梅列区江滨社区开展了流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比贡献”活动,大田县开展了创建“党员诚信店”活动;对农村党员,结合开展“双带双创”活动,鼓励他们带头外出创业闯市场。同时,各地还广泛开展以“我为家乡作贡献”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努力发挥流动党员在家乡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如沙县先后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了闯市场率先富、评选党员形象店、“五个一”(介绍一批劳动力就业、提供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引进或创办一个项目、引进一项技术、奉献一份爱心)等活动,收到了一定效果。

 

3、从严治党,严格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在流动过程中,组织性纪律性下降,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市场意识、法纪意识和奉献意识等,采取开展组织活动、上党课、观看电化教育片、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如2001年底,将乐县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了一次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4名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支部联系、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外出流动党员给予党内除名、劝退等处分,5名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4、提供服务,以情感人。各级党组织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加以关心,使流动党员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自觉服从党组织管理。目前,全市在社区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站53个,既为流动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了场所,又积极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各地都制定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联系帮扶活动,热情为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驻榕联络处党支部还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先后为120多名来榕经营小吃的党员联系店面100多个,办理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120多本,使他们在福州迅速站稳脚跟。

 

多元化管理模式的建立,教育管理制度的完善,促进了全市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并初见成效。

 

    ——规范了管理,增强了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通过加强管理,改变了过去一些流动党员无人过问,无法参加组织生活、放任自流的状况。目前,全市流动党员中不管是外出的、还是外来的;无论是长期在外的,还是季节性外出的;无论流动地点固定与否,多数能够尽量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明显增强。如将乐县驻沪、驻深临时党支部成立后,通过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了。遇到召开党员大会,党员总是设法放下手中的事赶来参加。不少党员还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挥了应有的表率作用。近年来已有14名青年向该县驻沪、驻深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2名青年被列为考察对象。

 

——强化了教育,提高了流动党员的素质。通过强化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涌现出一批为家乡建设、为他乡建设作奉献的优秀流动党员。如2002年,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驻榕联络处党支部在福州开展评选“党员形象店”活动,有82家被评为“名优店”。在他们的影响下,小吃业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了小吃品牌的树立。建宁县外出党员丁明辉积极参加南京市开展的“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经营活动,诚实经营,服务群众,事迹突出,《人民日报》作了报道。

 

——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少流动党员在家乡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信息传递,参谋决策、先锋骨干、示范引路 ”四种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家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沙县外出党员成为了该县农副产品销售的主力军,并带动了8000多名农村富余劳力外出闯市场,创办了冬酒厂、清水苦笋厂等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了日本蜜桃、枇杷种植等技术20多项,为公益事业捐资达60多万元。将乐县白莲镇有70多名党员到深圳务工经商,并带动全镇4500余人到广东各地经商,创办个私企业500多家,发动外出党员为家乡公益事业捐款10多万元。

 

尽管我们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一是情况难掌握。一些党员外出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开具党员证明信、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也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造成党组织对其情况无法及时掌握;一些外来的流动党员因怕麻烦(主要是没有较为固定的经营点和居住点)不愿意亮出身份,成为“口袋”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二是管理难落实。由于流动党员主要精力放在就业、生计上,流动性大,分布零散,工作变换频繁,即使逢年过节回乡也是来去匆匆,使基层党组织很难组织他们开展活动。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也较难,大部分是在返乡或出发前一次性交纳全年党费或由其亲属代交,不愿或不按要求交纳党费的党员也占了一定比例。三是作用难发挥。部分流动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组织纪律观念、党性观念淡薄,没有发挥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党员个人素质方面的外,主要还有三点:一是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三种不正确的倾向:(1)本位主义的倾向。一些党组织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观念,存在狭隘的本位主义现象,机械地把党员的户口、行政关系与党组织关系绑在一起,不支持党员流动,甚至对流动党员怀有排斥和歧视心理,把流动党员列入“另册”;(2)畏难的倾向。一些党组织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当作一个额外负担,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3)降格以求的倾向。一些党组织认为流动党员只要能把党费交齐,逢年过节回来报个到就可以了,而放松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的甚至对党员的去向一问三不知。二是制度不科学。如现行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党员和党组织都缺乏约束力,在实践中执行的效果不理想。一些所在地党组织发证和验证工作抓得不紧,不少流动党员行前不办证,或办了证不交给流入地党组织;一些流入地党组织以各种借口拒绝接收持证的流动党员。从调查看,到2002年底止,我市持证外出的党员只占流出总数的1/3,而接收的外来党员中有持证的只约占流入总数的1/5。此外,手续复杂也是造成流动党员不愿转移组织关系的主要原因。三是条件不完善。目前,承担流动党员管理任务主要是农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而这些党组织由于种种原因,人员少,工作量大,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较差,经费也非常有限。对他们而言,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从经费保证、精力投入、管理手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如有的党支部为了通知一个党员开会,往往要打几次、十几次甚至几十次电话才能找到一个党员。

 

    对流动党员,下一步应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提出“四要”(即尽可能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坚决执行支部决议,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的基本要求,努力保证每一个党员都不掉队。一是明确要求。党员原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向党员提出告诫,要求其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或办理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所去地方单位或党组织对按规定转来组织关系或持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要积极予以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接收,要向党员说明情况,并负责与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联系,必要时可请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与党的组织脱节,党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应视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批评和必要的处理;党员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以来同原所在党组织没有任何联系的,作自行脱党处理。二是突出重点。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是流动党员的主体,也是最难管理的群体,应着重加强教育管理。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有新就业单位的,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新就业单位党组织;暂时无就业单位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视情妥善处理:(1)原企业党组织健全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6个月后再作处理;(2)原企业党组织已撤销或不健全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企业党组织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居住地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人数较多的要实行整体移交,一般情况下要求党员亲自接转);(3)原企业党组织已撤销或不健全,党员人数较多居住地党组织一时难以接纳的,先将其组织关系先转至原企业上级党组织。三是健全组织。依托社区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在社区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把各地外来经商务工的党员纳入社区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进行管理,为流动党员建立新家;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党组织,或是根据流动党员分布情况,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建立临时党支部,确保流动党员离家不离党,可以经常性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四是完善制度。建立外出报告登记制度、定期联络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如活动地点发生变化,及时报告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联系不断)、定人联系制度(每名在家党员联系1-2名外出流动党员,负责为其寄送学习材料,提供信息,并帮助解决外出党员家中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固定党日制度等,并采取邮寄学习资料、利用回家探亲补课等方式加强管理。同时,可适当简化流动党员身份认定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五是提高实效。在对流动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同时,应设法为其及家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提高教育的实效。如积极为流动党员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党员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为其创业提供便利服务。社区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主动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子女入托、上学以及生活和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流动党员既有就业门路,又能安心守法经营。

 

(津组陈丽荐    来源:三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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