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象山县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农村党员中心户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结合实际,分类建户。在党员中心户的选定上,坚持做到“四个适宜”:一是地点适宜,要求所属党员工作生活地点要彼此相邻,相对集中,便于召集和管理。二是人员适宜,党员中心户负责人必须由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强烈责任意识、热心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三是相互关系适宜,党员中心户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与所属党员之间的关系都很融洽。四是硬件适宜,要有能满足党员开展活动的场所和必须的设备和资料。目前全县490个村均确定了3—5户种养植大户、村干部、党员私营业主等不同类型的党员中心户。
二、因人制宜,分类管理。在学习时间安排上,要求各户在总进度与支部安排相一致的前提下,具体时间不搞整齐划一。在学习内容安排上,针对农村党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要求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必须完成规定篇目的学习,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党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负责将一些重要内容编成简易小册子供其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不同类型中心户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学习,对村“两委”干部为主体的中心户,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进度督查、效果考核等方面严格要求。
三、丰富内涵,深化创新。一是将党员中心户与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中心户作为村党支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成为党员学习和议事的中心。二是将党员中心户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组织党员围绕新农村建设,就“如何发展村级经济、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收入”等问题深入开展讨论活动,为村级党组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将党员中心户与推动基层党建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心户在农村(社区)党员中的凝聚和号召作用,不断创新和拓展中心户工作模式。目前,一批“党员中心户+党员责任区”、“党员中心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中心户+党员致富示范户”相继建立。
四、建立制度,规范活动。一是建立村党组织负责人挂钩联系“党员活动中心户”制度,每个中心户都有1名村党组织负责人挂钩联系,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帮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开展活动登记制度,每次活动都有专人对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三是建立培训制度,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中心户负责人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适时组织村与村、中心户与中心户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四是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各村党组织对每个中心户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镇乡(街道)党(工)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三个文明”建设百分考核内容,并在年终评选出3-4家先进“党员活动中心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也列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石组海荐自东方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