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以规范化、制度化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村干部队伍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纪检、农经、信访等部门在村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对问题村班子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调整整顿。坚持和完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了解掌握村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指导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加强对村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同时,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7〕49号)文件精神,全面建立镇(街道)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建立和健全村干部诫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改正;对工作精力不集中,工作责任性不强,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村干部要进行诫免;对不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的,工作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有以权谋私行为、群众反映较大的,班子内闹无原则纠纷、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有违纪违法等方面问题的村干部应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和向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会议汇报工作制度。完善村级日常工作制度,规范村干部日常行为。
二是完善以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机制。健全和完善村干部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村级经济、社会事业、人口规模等发展基础的不同,科学制定符合村干部岗位特点和要求的考核政策与考核办法,合理设计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可行性。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绩效与报酬、奖惩相挂钩,提高考核的实效性。探索建立重点工程单项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推进重点工程中的作用。全面推行村干部创业承诺制度。
三是完善以规范决策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健全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民(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决策和工作行为。完善村帐镇(街道)代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定期分析和年度、任期审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作。健全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村干部工作透明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保证会议质量。健全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提高村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社员代表的监督作用。
四是完善以体现组织关爱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村专职干部报酬保障制度,科学设定村专职干部最低基本报酬标准,加大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实行村专职干部报酬镇(街道)统筹,确保村干部及时足额取得报酬。健全村专职干部社会保险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应适当提高,对任职时间长、工作勤奋、成绩显著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采取适当方式使其享受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完善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机关事业干部制度,原则上全市每年要确定一定名额,组织开展定向招录。适时在优秀村书记中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建立健全村干部人身安全和个人名誉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村干部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村干部的人身威胁、伤害、诬陷等行为。加强离任村干部的关爱,对年龄大、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要关心照顾,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完善村干部树优评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富民好书记”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干事创业的优秀村干部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强化激励引导。
石组海荐自东方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