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基层党建 >> 农村党建 >> 正文
 

海城市健全三种机制 理顺村“两委”关系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7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一 是建立责任机制。制定了党委政府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要求包村干部对包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闹不团结的,必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并通过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二 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决策,对全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问题由党支部作出决定;对全村重大问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为妥善处理好两个决定权的协调问题,采取了先由支委会提出,交村委会讨论,提交党支部大会通过,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的程序。
  三 是健全管理机制。为加强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有效领导,不断强化村党支部“依法治村”意识,改进村党支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了五条原则:(1)对村民自治的民主权利,村支部要维护不干涉;(2)对村委会职权范围以内的事情,要支持不包办;(3)对村委会决定和处理的问题,要总揽不包揽;(4)对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要帮助不旁观;(5)对村中的各项工作,村支部与村委会要分工不分家。同时,建立了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双向沟通制度、村干部年度工作民主听证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制度。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孟凡均转自互联网)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