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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农村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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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31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该体现在各个方面。在农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群众最盼、领导最急、难度最大的就是农民增收问题。因此,最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就是带领群众迅速致富。党员要拓宽“带头、带动、带领”思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要带领群众大力调整种养殖结构。要使种养殖业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经济效益。要大力发展特色作物和特种养殖。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夏溪、加泽二镇的花木种植业,这些年市场一直看好,且现在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不仅国内市场需要大量的花木、而且国际市场也需要大量的花木。因此可以引导农民大量种植花木。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好长江、太湖、鬲湖这些得天独厚的水域资源,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水产业,搞深水立体养殖和特种水产品的养殖,从而提高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此外,还可引导农民种植大量的反季节蔬菜、水果等。

    二是要带领群众大力发展龙头加工企业和其它家庭工业。要引导农民在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上狠下功夫,变原料输出为成品输出,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并以此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是要带领群众大力拓展服务业的空间。商品流通、经纪人、客货运输、机械作业、城市服务等,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首先党员要带头去闯、去开拓。

    四是要带领群众走出农门,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有些地方人多地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而非农产业发展不是很快,各地党组织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发挥农村党员“三带”作用的重要途径来抓。

    要做一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合格的农村共产党员,最要紧的就是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在农村地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农村共产党员在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中要树立两个意识:一是民主意识。农村党员具有两重性,既是农民,往往又是农民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农村的许多重大问题要提交村民讨论,逐步扩大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农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农民具有最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二是法律意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农村党员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带领农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农民,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在农村法制建设方面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依法实行村民自治,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农村中许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客观上要求走村民自治的路子,而村民自治搞得好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农村党员和党员干部能否带头执法。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近年来,我们常州市结合创建省级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活动,全面开展了社会综合治理,大大净化了社会风气。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的一些陈规陋习还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赌博、迷信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个别上了年纪的老党员也参加了迷信活动,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鉴于此,广大农村党员要弘扬主旋律,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无神论,努力做到“四个提倡、四个反对”,即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文化、反对聚众赌博和违法乱纪。用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用中华民族的美德教育人,用科学的文化培养人,使广大农民群众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从而促进农村加快建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新观念、新风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和文化支持。

(澧组吴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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