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青浦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决定在全区实施“选聘社会有志青年到村任职、选送机关优秀青年到村挂职、选派结对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三选工程”。
一、实施选聘社会有志青年到村任职工程
在1999年区委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下村工作以及近年来部分镇相继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的基础上,围绕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选聘社会有志青年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并将此作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和系统工程,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规范。
1、选聘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渠道,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选聘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总体负责。区委组织部根据各镇、街道实际需要,确定选聘名额,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3、选聘的岗位主要是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符合条件的可兼任群团组织负责人)。
4、选聘的范围和对象原则上是户籍在本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志于农村工作的优秀青年。重点鼓励本乡本土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竞聘回村任职。
5、选聘工作需经自荐、群众举荐或组织推荐,再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6、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材料由各镇(街道)组织人事科代理,并负责日常管理。区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7、聘用人员都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一般为三年,其中试聘期为一年。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及工作需要由镇(街道)决定是否续聘。
8、各镇(街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制定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实行一年一考,优胜劣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范程序充实进村“两委班子”。
二、实施选送机关优秀青年到村挂职工程
通过组织实施选送机关优秀青年到村挂职工程,选送一批机关优秀青年到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挂职锻炼、建功立业,更好地整合并发挥机关人才资源的优势,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进一步增强村级班子活力,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1、选送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选送对象安排到各镇、街道部分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务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村挂职。
2、选送对象挂职的岗位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挂职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3、选送的对象原则上为区、镇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
4、选送对象按照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与组织选送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5、选送对象挂职期内由区委组织部、所在镇(街道)和选送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镇(街道)管理为主。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关心、爱护和支持选送对象,为他们在挂职村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6、选送对象在挂职期间不占村级领导班子职数,除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挂职村外,其他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但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选送对象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及发放渠道保持不变。
7、选送对象在村挂职期间增发生活补贴,主要用于交通费、通讯费、伙食补贴等。
8、选送对象在村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工作实绩突出的,根据所在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提拔使用或列入本单位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9、区、镇两级机关新进公务员应到村级组织挂职实践锻炼半年至一年,让新进公务员更好地了解农村、了解青浦,加深与农村的感情。
三、实施选派结对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程
为了深入开展争创“五好”村党组织活动,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促进村级党组织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并结合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建立“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双结对”活动,决定组织实施选派结对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程。
1、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形式。选派工作由“双结对”活动中与村党组织结对的区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按照每结对一个村推荐一名的要求以及“因村派人、因人定村,,的原则,推荐出选派对象,报经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原则上每村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2、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党龄,年龄4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政治素质、理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干部(特殊情况下,如选派副处级调研员,则不受年龄、文化限制)。
3、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任务。按照“五好”村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帮助村党组织制定远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分解落实到村级班子成员;协助镇、街道党(工)委选配好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各种办法,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帮助村党组织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因地制宜,帮助村级班子强化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村党组织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村务公开等制度。
4、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机制。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选派单位为主,镇(街道)协助管理,其行政关系、编制、工作职务、职级、政治和福利待遇等在原单位保持不变,工作上仍以选派单位原工作为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选派村指导工作原则上不少于4次;选派单位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区委组织部。
(石组远摘自上海基层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