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委、县委组织部立足村级换届后,村级干部工作行为不够规范、村干部职数控制不够严、村级组织关系不够顺、村级财务公开不够明的现状,着力建立健全“5+1”制度,切实规范村级管理。
一是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村级规模,合理配备村干。全县共核定村级定工干部988人。明确了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职责任务、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奖惩与待遇等有关措施,做到规范管理有章可依。
二是村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县委每年至少要对各村(居)书记、主任集中进行一次培训,各乡镇党委对其他村干部每年进行两次集训,全面提高村级干部的政治素质、致富技能,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三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宿松县关于落实村级干部保险机制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统一的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了分级负担原则,领保标准等,切实解决村级干部的后顾之忧。
四是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将严格村级财经纪律作为维护村干部形象、融洽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结合新时期村级财务工作的特点,重新明确村级财务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财经行为。
五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适应农税全面取消农村工作的变化,重新确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明确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保证了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六是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制度。细化各个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位、相互之间的关系。强调各个组织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加强相互团结协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