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实行村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制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探索。它的基本内容是:职位设置定额化、履行岗位职业化、专职干部工薪化、管理考核立体化、退岗养老保障化。
根据一些地方探索和实践,实行村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制基本做法是“三定一考核”。
1、定人。一是合理确定村专职干部职数。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5-7名专职干部,3000人以下的村为3-5人,同时要从紧设置非专职人员。二是明确村专职干部素质要求。政治上强,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党和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事业性强,有奉献精神,处事公道,遵纪守法,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力要强,有自己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改革开放意识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有开拓创新精神。三是严把村专职干部“入口”。从镇机关干部、村现职干部以及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中选拔。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在改进完善委任制和选任制基础上,扩大公开招聘范围,实行聘任制和考任制,优选人才。
2、定酬。一是实行报酬工薪制。专职干部的工薪一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固定工资确定村党组织书记每月600元,村民委员会主任每月540元,其他专职干部为村书记的60%-80%。浮动工资与村级规模大小、经济基础和村干部工作实绩挂钩,由镇党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逐步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二是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原则为:在村工作满30年、分管工作业绩较好的专职干部,离任后,到了机关干部的退休年龄,能保证其每月的养老金收入略低于机关干部的退休金收入。养老保险金的交纳标准实行与职务挂钩,担任村支书的专职干部每月标准提高到30元左右,担任村主任的专职干部每月标准提高到25元左右,其他专职干部同比例提高。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风险基金。
3、定责。根据村专职干部的职位和职数明确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做到职、权、利相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村级工作议事规则,强化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妥善处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三套班子的关系,充分发挥其他村级组织的作用。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村干部工作有序、有效运转。
4、考核。一是建立目标考评制度。制定金融经济、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于一体的任期目标和分年度任务,并作为专职干部考核内容。同时完善村专职干部任期目标考评体系,包括考评标准、考评方法、考评程序、考评组织等。二是建立奖罚淘汰制度。各镇设立风险任职奖励基金,对工作考评优秀的专职干部不仅在政治上进行表彰,并且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对年度考评靠后的,及时采取帮教措施;连续两年工作成绩处于末位的,作为自动淘汰、就地免职处理。三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建立群众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和考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实行村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制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在政策措施上要处理好市级与镇村的关系。实行村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制主体在村、责任在镇,对村专职干部的报酬应该体现“分级负担”的原则。市镇两级重点解决村党组织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的固定工资部分,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其余专职干部的报酬由镇村根据当地实际解决。在专职干部任期内,分级落实专职干部的养老保险金待遇,保险金承担方式采取市、镇、村和个人分别为50%、25%、20%和5%。
在报酬标准上,处理好基数与实效的关系。实施报酬工薪制须对村专职干部落实最低报酬保障线,即使是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也必须落实好基数报酬。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确定村专职干部的报酬标准,把村干部的报酬与村的规模、村级集体经济和工作实效紧密地挂起钩来。
在运行机制上,处理好激励与约束的关系。把村专职干部的报酬、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步提高,在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进一步激活村干部队伍。
在岗位考核上,处理好专职干部与非专职干部的关系。对专职干部的要求是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村工作中去,对非专职干部只是部分或大部分精力做好村里工作。因此,在岗位考核中,重点要突出对专职干部的考核,既要有定性的目标,又要有定量的指标。同时充分调动非专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工作实绩与经济待遇挂起钩来。
(石组远摘自北京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