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一些地区经商办厂的能人、富人当选为“村官”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据调查,目前浙江省义乌市所有村干部中,经商办厂的“富人”占43%,比例最高的镇达到60%以上,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商办厂的也分别占到了40%以上。“富人”当选率高现象已成为村级组织选举中的一个明显特征。
一、“富人”当选率高现象的成因
通过我们对基层的走访调查,发现“富人”当选率高主要有五方面的原因。
1.富裕后对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渴望是不少“富人”积极参与竞选的主要原因。通过经商办厂先富起来的一些人,普遍头脑灵活,活动能力、交际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知名度高,思想解放,年富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而且他们也有实力在竞选中对自己进行“包装”和广泛宣传。这些都为他们成功当选奠定了基础。在参加竞选的动机上,一些人是在致富后想为村里做些工作,但也有不少人则是在富裕后产生了对政治权力的渴望,希望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富人”参选人数增多,当选率也就会相应提高。
2.选举工作中推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做法为“富人”当选提供了有利条件。以前的选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组织内定”的现象,而随着选举办法的不断改革完善和选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有了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也不断提高。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实行的公开“直选”办法,极大地提高了选举的民主程度。“伯乐相马”变成了“赛场赛马”,加上“富人”知名度高,经济实力强,又有社交能力,村民的投票意向容易向他们倾斜。
3.思想观念的更新提高了“富人”当选的可能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越穷越光荣,越穷越先进”的观念过时了。“有钱”往往成为一个人“有能力”、“有本事”的主要标志。因此,那些经商办厂的富有者也成了许多农民推崇的对象,他们的当选在某些人看来是“众望所归”、“理所当然”。
4.农村的巨大变化和发展潜力调动了“富人”参选的积极性。前些年,村干部的主要工作是催交粮、代收钱、计划生育当内线,工作单调乏味且易得罪人。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集体经济的实力大为增强。据统计,到2001年,义乌市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有467个,占总数的60%以上。而且当前农村正面临着农村现代化、城镇化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等重大任务,农村工作既有挑战,也有很好的机遇,为村干部提供了“大展拳脚”的广阔舞台。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和城区周边农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逐步与城区接轨,现代化步伐日渐加快,发展优势和潜力都颇具吸引力。一些“富人”宁可放弃一些经济利益,减少一些生意,也愿到村里当个干部。
5.一些地方村干部经济案件的增多使农民更看好“富人”。据统计,2001年,义乌市共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3起,其中经济案件65起。贪污、挪用、受贿等经济问题是农村干部中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经商办厂的“能人”、“富人”往往有较高的收入,在参选时也会做出各种承诺,如捐款办公益事业,实现较高的工作目标,不拿工资补贴等等。群众认为“富人”当村干部,在村经济上“乱伸手”、“揩集体油”的可能性比还没有富起来的人会小一些,因此在心理上、感情上更信任“富人”。调查发现,在村干部出现过经济问题的村中,多数群众有类似的看法。
二、对“富人”当选率高现象的不同看法
群众对“富人”当选率高这一现象的看法并不一致。多数群众认为,这种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不但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而且应予以肯定和鼓励。也有一些同志认为,“富人”当选率高现象也会诱发出另一个认识问题,那就是有钱就能当“村官”,若任其发展,会影响村级组织建设的健康和稳定。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应客观分析,一分为二地看待。
从积极方面看。首先,“富人”当选本身就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回报社会、回报农村的一种途径,也是党的政策的体现,可鼓励更多的富有者为社会、为农村做出更多的贡献。其次,经商办厂的人当村干部,客观上具有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条件,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比如,义乌市义亭镇白塔塘村经商办厂的吴务桐任党支部书记后,认识到村里“乱在水上、穷在水上”的情况,立即上马水库修缮工程,不仅解决了全村的用水问题,还通过理顺关系,极大地提高了承包款,还清了村里多年的债务,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使农村通了道路,家家户户装上了有线电视。第三,把德才素质好的“富人”选为村干部,有利于解决部分村班子散乱、“无钱办事”等问题。一些“富人”当选后,不仅不拿村里的工资、补贴,而且还经常贴钱为群众办事,为公益事业带头捐款,他们的这些行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比如,义乌市稠江街道下门村经商办厂的龚志军任村委会主任后,当年即个人出资10万元用于农网改造,并承诺每年都不计个人误工补贴;廿三里华溪村的虞廷顺任村委会主任后,出资10万元用于全村的环境整治;廿三里陈陀村的任安福任党支部书记后,拿出2万元用于路灯安装、路面硬化等等。这些“富人”村干部的模范行为,调动了其他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无钱办事”等问题,减少了村班子内部在蝇头小利方面的计较和由此产生的一些矛盾纠纷。第四,“能人”当选,有利于“经济强村”的再创业、再发展。在义乌市,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就有74个,这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应如何管理、如何发展、资金如何使用是一个重要问题。经商办厂的“能人”担任村干部后可以充分利用其自身的能力和经验来管理好、使用好村里的集体经济,使村集体经济继续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从消极方面看。首先,“富人”当选率高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有钱就能当官、当官必须有钱”的庸俗氛围,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少落选的村干部对此反应尤为强烈,有的人则流露出要给新的村干部出难题、设阻力的情绪和念头。其次,“富人”参选时往往把一些经济手段带进来,如“我若当选捐给村里多少钱”的“金钱承诺”,有的甚至“贿选”、“买官”。这些经济手段破坏了正常的选举工作,导致一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但自己还不富裕的人落选,从而给村级组织建设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甚至带来损失。第三,部分综合素质不高的“富人”当选后,不能很好地履行村干部应尽的义务。群众对“富人”的印象是“有钱”,而又将“有钱”简单地理解为“有能力”、“素质好”,在选举时忽视了对他们进行理性、客观的全面评价,从而使有些素质不高的“富人”当选。有的“富人”当选后忙于自己的生意,无心打理村中的大小事务;有的组织能力差,独断专行,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义乌市在前段时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就有多位上届“富人”村干部因上述原因失去了群众的信任而落选。第四,有少数“富人”村干部将手中的权力当作“商品”进行“买卖”,或把它当作一种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的工具。调查发现,在2001年查处的村干部中,因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不廉等原因而受查处的“富人”村干部就有9人。
三、“富人”当选率高对村级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富人”当选率高,对村级组织建设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我们要完善制度,注意引导,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兴利除弊,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选举办法。现在的村级选举中,出现了“富人承诺竞选”现象。有不少“富人”承诺,若当选则出多少多少钱用于修路铺桥,或给村里60岁以上老人每年补贴多少钱,或办多少件实事等等。一些“富人”当选后,村里群众马上到组织部门反映,有的说他搞贿选;而有的说他是满腔热情贴钱贴力气为村里作贡献。因此,对何种行为属于贿选等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应该有明确的界定。选举要制定合理的程序及相关措施,真正做到依法选举,进一步提高民主化程度和选举的规范性。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方面要对广大村民进行正确引导,使他们对“富人”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认识到选举的重要性,努力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要对参选的“富人”进行正面宣传,使他们认真对待选举,树立正确的参选动机,采取合法的方法参与竞选。总之,要坚持正确的导向,确保德才兼备的人进入村级领导班子。
3.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生意做得成功的人,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做好农村工作。因此,要对新当选的村干部加强培训,促其及时进入角色,调整工作方法,对自己准确定位。对综合素质不高、参选动机不纯的当选者,还要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消除各种错误认识,真正履行村干部应尽的义务。
4.壮大集体经济,为村级组织建设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富人”当选率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村民贫穷、集体经济匮乏的状况。因此,要解决村宫中“富人”当选率高的问题,还要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做文章。只有集体经济实力强了,村民富了,广大村民对“富人”的依赖心理才不会产生,在选举中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5.抓好廉政建设,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一些违纪违法的“富人”村干部由于活动能力较强,在某一地区的影响力比较大,对他们的查处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而群众对“富人”村干部的案件普遍比较关注。因此,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增强约束力的同时,还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这样,既有利于克服腐败现象,消除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也有利于促使其他“富人”村干部规范自己的行为,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石组远摘自北京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