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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个代表教学活动应在“经常”上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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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31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秀山县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根据县情,突出重点,高标准、严要求地搞好了各阶段的工作。

  通过村级学教活动,干部受到了教育、群众得到了实惠、工作得到了推动。基层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作风明显转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紧密。据统计,县、乡、村三级干部在村级学教活动中共为群众办好事、实事5044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232个,投资1161.3万元,投入水泥等物资2565余吨。解决了67个村503个组行路难、169个村用电难、103个村36452亩田灌溉难、53个村207个组4300人饮水难、103个村通讯难的问题。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同程度地得到改善,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村级“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不是一个阶段性的任务和突出性的活动,应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前阶段的工作,只是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开了一个好头,在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干部的教育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必须突出“四个强化”,从而解决干部经常受教育的问题。

  ——强化学习。学习是终身大事。农村干部肩负着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的重任,是最基层的干部,学习是他们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法宝。除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外,还应针对农村实际,用较多的时间学习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打破不适应改革和建设的习惯思维定式,树立敢闯、敢冒的精神,真正成为一方致富的带头人,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要按照“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地域差异、素质差异,区分类别,定期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高党性修养上下功夫,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群众满意的农村干部队伍。

  ——强化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根本之举,也是确保村干部在学教活动中受教育的治本之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组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定期走访贫困户制度、为民办好事实事承诺制度、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建设一套管理村干部的制度体系,使村干部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强化监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村干部在创业的过程中为金钱所左右、搞不正之风的现象不容忽视,这无疑对在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采取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村干部进行监督管理,使他们在强有力的监督下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警省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加强“慎独”方面的修养,以高尚的人格品质为民谋利。

  ——强化考核。要正确认识和全面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不能只凭一两次汇报就断定一个干部的好坏,只看一两件事就评定干部政绩的大小,要对干部进行长期考察,提拔重用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肯干、说实话、办实事、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批评教育那些“唱功”好、“干功”差,夸夸其谈的干部;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做表面文章,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上级不注意,工作好坏不在意,用形式主义欺骗上级、糊弄群众,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的干部,要严肃批评直至做出处理,实行“末位淘汰制”,畅通村干部“出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让群众长期得实惠,是村级学教活动的根本、目的之一。要使这一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就要求我们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带民富,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民办实事三篇文章,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的发展,让群众长期得实惠。

    (石组远摘自北京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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