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今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断规范完善。
一是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共出台了企业投资管理、国有资本收益等方面国资监管制度25项,涵盖了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统计、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财务总监和监事会管理、企业改制重组等8个方面。
二是改进企业考核分配管理机制。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专项调查,完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系统,修订《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广东省省属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加强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管理。试点实施增量奖股,积极探索实践新的长效激励机制。
三是强化资产评估监督,规范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管理。严格资产评估机构的准入审批,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监督,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库,保证资产评估的公正和科学。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做好资产清核和财务审计,严格按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国有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对7个地级以上市、5家省属企业和广州、深圳、珠海三个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重点抽查。
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财务监管。建立了全省国有资产统评工作体系,对全省国有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对出现异动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准备工作,审核省属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完成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经济运营情况分析。
五是启动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定《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规定》、《省属国有资产收益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国资委专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完成了2005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六是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促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19家省属企业派驻10个监事会小组,建立了全面覆盖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监事会工作网络。
七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积极探索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行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以产权多元化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等,从制度上加强制衡和监督。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一把手”的跟踪考察,及时调整充实班子成员,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检查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遵纪守法、推动发展的情况。
八是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重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落实省委巡视组对5家省属企业巡视意见的整改督查。不断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力度,组织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改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厉查处企业改制中严重损害国有权益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九是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及时组织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属企业开展党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探索,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不断健全企业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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