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决定了在这一领域开展好党建工作,必须善于把握其特质,从不利的环境中积极寻找有利的工作条件,以达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双赢”的局面。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正呼应了这一要求。
首先,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是顺应发展形势,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就如东县而言,随着县属企业改革的到位和全民创业热潮的兴起,非公经济已成为富民强县的主流经济。到2005年上半年,全县非公有企业总数达2234家,从业人数达80075人。非公企业创造增加值28.18亿元,在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攀升。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非公企业党的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非公企业主普遍对党建工作心存疑虑,担心开展党建工作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不支持、不欢迎党建工作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该县把提高业主的政治觉悟,增强其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作为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的首要前提。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通过紧紧抓住非公企业追求商业信誉的特点,以打造品牌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着力点,把党建工作目标有机融合、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从而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其次,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是强化监督保障,努力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非公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是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但毋庸讳言,由于体制转轨、竞争激烈,非公企业在竞争中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大量出现。如有的企业唯利是图,偷税漏税;有的企业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有的企业侵犯职工利益,造成劳资紧张;有的业主思想颓废,追求腐朽生活方式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党的工作部门就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积极履行服务、引导、监督、保障的职能,主动作为,促进非公企业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之路。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通过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权益保障、组织建设作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有利于放大品牌优势,树立企业形象,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利于缓解劳资矛盾,稳定职工队伍,提供非公企业人才保障;有利于贯彻党的意图主张,把握非公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再次,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是凝聚各方力量,着力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合力的现实追求。非公企业点多、面广、行业分布复杂、党员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造成党的工作难以开展,党员作用难以发挥。如果单纯依靠组织部门开展党建工作就显得势单力薄,力不从心。而事实上,目前在非公企业党的建设方面,从上到下还没有形成工商、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即使有,也是以党建工作联席会这种松散的形式出现,而且这些部门又多数属于垂直管理部门,难以形成高度集聚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开展创建“四好”企业活动,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联手推进的方式,从形式和内容上将各部门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跳出了组织部门单线运作抓党建的工作格局,达到了集聚各方力量,借力整体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