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国有控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机制,为推进企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工作氛围。 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防范机制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集团的经营管理紧密结合,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围绕规范事权、财权、人权、物权,建立制度体系,把各项廉政要求和规范用权、职工监督、执纪惩戒作为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规范领导人员用权行为、规范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主要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项规定之中,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规范机制。
一是围绕完善企业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规范事权。集团自去年重组以来,新任领导班子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重新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坚持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民主协商决定。凡召开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纪委书记都要参加,在参与中履行监督职责。为严格投资和股权管理,我们修订完善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股权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等制度,制定了《股权管理规定》,明确提出集团总部负责对外投资,所属公司没有对外投资职责。在担保管理上,集团公司不再对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进行担保。为加强招投标管理,我们制定了《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额度、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工程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二是围绕完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履职考察等关键环节制定管理制度,规范人事权。在建立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制定了《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聘任办法》,引入用人新机制,做好公开选拔各控股公司班子成员工作。近两年,集团对31个岗位进行了公开招聘和选拔,有52名政治强、品质好、懂经营、善管理、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我们修订完善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等规定以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重大事项报告、任职回避、述职述廉和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从多方面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出要求,提供依据,规范和约束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三是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物权。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对产权改革等方案履行程序规范情况、国有资产评估科学真实情况、产权交易“招”“拍”“挂”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增加了对产权交易行为的规范力度。为加强对重组企业、产权转让全过程的执法监察,我们加大了对保障产权改革调整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我们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完善了采购工作程序,有效防止了越权审批行为,避免了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问题,保证了资金、物资的规范流转。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为此,我们抓住监控用权、严格程序、规范行为等重点环节,突出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1.加强党内监督。我们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的10项监督制度为重点,以系统、管用为原则,以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各控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具有集团特色的监督体系。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在权力运行和决策环节中存在的事前监督弱化、事中监督淡化和事后以查处代替监督的倾向,集团党委和纪委在抓好监督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为主”。
一是事前以预先防范为主,做到未雨绸缪。重点抓好党委内部议事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强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是事中以及时监督为主,突出监督工作的持续性和时效性。通过建立和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对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正确行使权利和廉洁从业的监督。
三是事后以“补位”监督为主,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在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寻根抓源,以案明纪,建章立制,强化内控。
2.开展效能监察。集团纪委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入手,围绕企业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结合集团重组等项重点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在效能监察工作中注重抓好“五个结合”的工作:一是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二是与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三是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四是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五是与促进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相结合。通过不断改进效能监察的组织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结合、统一运作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审计监督。集团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通过扩大审计部的人员编制,落实内部审计各项制度,重点开展好对新建项目的跟踪审计,对控股公司和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以及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几年来,集团已对19名控股公司法人代表离任进行审计,对所属控股公司历年财务决算进行全面检查,对集团对外投资、担保和管理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了防止效能监察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我们坚持与项目进度分析会同步召开效能监察例会,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了加强效能监察的过程管理,我们还制定了《效能监察专项管理纪实跟踪表》、《效能监察活动纪实表》,从立项、过程跟踪检查到成果认定,都有明确的要求。
4.发挥监督网络的优势。为协调各职能部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我们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监督主体的作用。一是把监督职责贯穿于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之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组织、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以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促使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到位。